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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保底制:让企业伦理大放光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 09:51 中国经济时报
-王学进 日前,地处浙江温岭市横峰街道的浙江奥迪派特鞋业有限公司的财务室热闹非凡。让正在结账的许多农民工惊喜的是,他们的工资袋里突然多出来上千元钱甚至几千元钱,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家企业推出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年薪保底制”。公司负责人介绍说:比如一位技术工人月工资1000元,一年应该可以拿到1.2万元,但由于鞋业淡季等因素影响,他一年到头拿不到1万元,企业在年终时会给员工补上2000元的差额部分,实行年薪保底。(2月5日《浙江日报》) 结账的农民工有十足的理由惊喜,当初公司在广泛征求务工者意见后,实行“年薪保底制”,他们对其到底能否兑现心存疑虑,因为他们耳闻目睹了太多的企业欠薪、赖薪的新闻,实在不敢有此奢望。惟其如此,才越发显得“年薪保底制”的可贵。 这一制度安排从制定的初衷看,是想以此留住员工,解决“民工荒”的难题。温岭市横峰街道是我国著名的鞋乡,为防止技术工人流失,当地一些制鞋企业有两条不成文的“行规”:一条是平时每月发给工人生活费,所欠工资到年底一次性结账;另一条是实行计件工资制,生产淡季外来民工收入无保障。事实上,这一“行规”既不能留住外来务工人员,解决“民工荒”问题,也严重损害了农民工权益。这一制度的实行,既保障了农民工权益,也达成了企业留人的目的,可谓双赢。不仅如此,可能连该公司自己都没想到,这一原本用来吸引农民工的制度安排恰恰彰显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伦理,即现代契约关系。 “年薪保底制”说到底就是一种建立在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契约关系,年初雇主对雇员作出承诺,雇员年薪多少,中途因鞋业淡季影响少拿的月薪,到年底一次性补偿,这叫隐性契约,又叫默认契约。该契约的本意是用于解释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工资关系,即雇员除了按劳动契约获得工资福利外,还可以按与雇主事先达成的默契,在自然状态(如淡季)出现变化时可以额外获得公平合理的保险额。在英美法学者看来,契约是一种“承诺”,是“可以依法执行的诺言”。但在我们这样一个契约精神尚未深入人心的社会里,弱势方的农民工往往不太信任强势方雇主作出的承诺,更少有用法律手段迫使雇主履行承诺。上述公司到年底自愿践行承诺,补足员工年薪,不仅忠实地恪守了“年薪保底制”,维护了企业的诚信形象,而且用自己的行动作出了遵守现代契约关系的表率,弘扬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伦理,值得称许。 在一个彼此不存在亲情关系的生人社会里,人与人凭什么相互信任?答案是,靠契约的建立和对契约的相互遵守,现代企业也是。契约理论认为,企业的本质是契约的集合,企业是受契约关系约束的资源所有者集合而成的“联盟”。这一“联盟”组织体的显著特征是团队生产。一个稳定有力的团队则是企业赖以发展壮大的基础,就业主来说,谁都不希望辛辛苦苦打造起来的团队过了年就瓦解,这就需要在雇主与雇员之间建立起牢固的契约关系,从而缔造一种团队精神,这样一来,不但能留住员工,还能吸引更多员工来此就业——该公司人事主管吴永新欣喜地说:“这项制度实施后,员工月月能领到工资,到年终又有保底,一年的实践证明,我们企业的员工一个也没有流走,反而增加了30多人。” 浙江奥迪派特鞋业有限公司发明的“年薪保底制”值得正为“民工荒”发愁的企业主学习借鉴。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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