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抽身企业经营请大学回归本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 03:44 第一财经日报

  中国大学再曝资金违规大案。《第一财经日报》昨日报道,天津南开允公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杨育麟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而其违纪行为导致南开大学大量资金被违规使用。

  事发之后,南开大学很快作出了反应,并努力配合司法部门进行查案工作。这些积极举措,有利于缓解该违规大案造成的各种影响。不过,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必须追问:一个企业的总裁犯事,为什么要由大学来“埋单”?

  这个问题,确实是为许多局外人所看不懂的。在我们看来,同类案件一再发生,正是目前大学与其所办企业之间没有理顺产权关系所导致。允公集团是南开大学1997年创办的校办企业,杨育麟违规案件与这样的背景密切相关。

  过去几年来,有识之士一直呼吁,高校所办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避免高校领导参与企业管理带来的企业不规范问题,同时也规避高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在教育部发布的文件中,也早已明确要求各高校“依法理顺高校与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高校企业出资人代表,建立起科学、规范的高校产业管理体制”。这表明,对于高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有关部门早已察觉,但遗憾的是,不少高校并没有真正启动校办企业改制改革。

  一些高校之所以不愿意尽快启动改革,比如让企业不再冠学校之名,或者学校以持股方式参与经营企业,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学校把校产作为周转资金的蓄水池。校产企业的存在,一方面可以方便地将通过各种渠道从校外获得的一些资金投入到企业,并以企业的名义去生钱;另一方面则可从校产中提出一部分钱,满足办学的不时之需——长期以来,办校产的理由,除了服务社会外,就是为了弥补办学资金的不足。但以往的事实证明,学校往往为校产这个“水池”注入得多,提取得少,而即便提取,也常常是少数人得利。因此,在高校内存在这样的说法,高校的校办企业,办得好,富裕了少数人,办得不好,则靠着学校的大树,让学校来赔本。尽管这样的说法或有偏颇之处,但多少反映出了一些实际情况。

  二是部分领导舍不得校产这块“自留地”。对于一些经营多年的校办企业来说,很多学校是不愿意放手的。理由“很充分”,从为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基地、到服务社会、再到高科技转化,等等,不一而足。但真正的原因,可以从不少学校的领导——现职或者退休后的领导纷纷担任各相关校办企业的董事长、董事,即可感知一二。

  三是部分高校改革换汤不换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有的高校推行了校产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比如成立高校资产公司,由资产公司负责投资、控股,但资产公司本身的运行并非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校产企业虽然也有董事会和监事会,虽然也规定担任资产公司董事或董事长的校级领导不领薪水,但很多投资决策,往往任由学校领导说了算,资金怎么投、资金怎么用,都是听“一把手”的。所谓的集体决策,也因为事实上存在的行政管理中的“一言堂”问题,而难以体现集体意见,并接受监督,由此造成的投资失误、管理失误,自然无法让学校顺利规避经济与法律风险。

  简言之,高校与校产关系复杂。高校办校产,有办学资金太紧张、国家投入不足等原因。主观上说,学校愿望是好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一些大学及其管理者的复杂心态——学校想赚钱,个别人想从中牟利,等等。我们认为,处理这些复杂的关系,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给出明确的操作意见。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给出的药方是高校以资产公司方式,去参股、控股,根据上述分析,资产公司事实上难以“现代企业化”,也很难参好股、控好股。所以,即便高校以持股方式参与企业经营,也只是现阶段的权宜之计。对于高校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参与管理、经营校办企业中抽身,不去蹚浑水。毕竟,学校的特长是办学而不是办企业。学校要

理财,可以委托专业的资质过硬的理财机构;学校要转化科技成果,可以依托社会中介,而不是领导、教授、专家自己赤膊上阵——这既分散了学校的办学精力,同时又为学校发展酝酿了各种可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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