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金融的稳定与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 06:43 经济观察报

  我们对银行业的稳定与发展应采取哪些战略?

  在即将入世的情况下,中国政府迫切需要事先制定一整套有关金融稳定与发展的战略。下面我们提出了几个旨在维护银行业稳定和促进银行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建议。

  (一)如何增强国内银行的稳健性?

  银行业的稳定与发展是中国金融稳定与发展的关键。这要求立刻对增强银行的稳健性给予重视。很多经济学家已经建议把降低企业的杠杆比例(即企业的债务权益比率)作为降低贷款拖欠率和减少潜在金融危机的破坏性的一个方法。我们对此表示同意。事实上中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采取措施朝这方面努力,债转股便是一例。为了提高国内银行的稳健性,我们在此提出另外两项措施。我们完全意识到这些措施可能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同时还可能降低银行的利润。但是国际经验表明,如果小心地制定和执行这些措施,增加的成本是可以控制的。如果考虑到减少风险的可能性和减少危机的损害程度,付出的成本仅仅只是危机带来的极大损害的一小部分,因此付出这些成本是很值得的。

  1、减少银行对股市的风险暴露

  近些年中国的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为

股票市场的繁荣做出了贡献,但是它们也因此越来越暴露在股市的风险之下。银行资金进入股市有两个主要渠道:一是把钱借给了证券公司,后者或者自营股票或者把钱转借给客户;二是把钱借给了参与股市的国有企业。尽管中国政府已经加强了对这类借贷行为和股市按金交易的管理,但银行和企业的国有属性以及中国在执法力度上的不够可能使银行和股市的关系趋于复杂化。而且,银行对股市的风险暴露已经把银行、证券公司、国有企业以及股票投资者的利益捆在了一起,所有这些人都想从高的股价中获利。这样的利益联盟便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它不仅会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而且会妨碍政府实施有效的金融稳定政策。

  国际经验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教训。美国1933-1934年大规模的银行倒闭的部分原因是由于银行对股市过多的风险暴露。尽管自此以后,美国的股市又崩溃了很多次,但是由于修改了银行法,实行分业经营,从而限制了商业银行对股市的风险暴露,所以后来的这些崩溃都没有再引起大的银行业危机。尽管现在美国的银行又被允许混业经营,但是它们对股市的风险暴露相对有限。这不仅是因为政府监管的严格,而且也是因为美国银行自己内部的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为增强中国银行的稳健性,我们建议,作为一项重要的银行监管政策和实践,银行需要减少其对股市及其他高风险金融工具的风险暴露。

  2、适当提高银行的资本金和呆账准备金率并改善流动性

  国际上的证据表明,较稳健的银行拥有较高的资本金比率和流动性比率,因为较高的资本金比率和流动性比率不仅有助于缓解银行的“道德风险”问题(即冒过度风险投资的行为),而且也可改善整个银行体系中银行间风险共担机制。这对发展中国家的银行更是如此。尽管国际清算银行(BIS)确定的银行“资本充足度”为8%,香港银行的实际资本充足度超过了12%。国际

货币基金组织通过其“金融部门评估项目”进行评估的一些国家的银行资本充足度高达17%。要提高资本金比率不仅需要银行监管者强有力的审慎监管,而且还需要银行自己更好地进行内部风险管理。要达到这个目标,中国国内的银行需要极大地改进它们的风险管理技能。提高流动性比率意味着银行应持有更多的易流通的政府债券和其他高等级债券,银行可以在二级市场卖出这些债券以增加新的流动性,或者它们在与其他银行进行流动性交易时可以用这些债券作为抵押。政府在其债券首次发行时,给予银行更多的优先。当然,作为先决条件,中国需要发展更具有流动性的政府债券市场。

  用于冲销坏账的呆账准备金也很重要,特别是因为中国的银行由于历史原因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政府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准备金政策。在韩国,如果一笔抵押贷款被评为“次级”,那么这笔贷款的准备金率为20%。被评为“可疑”或“损失”的贷款的准备金率分别为75%和 100%。由于增加呆账准备金的最佳时机往往是经济商业周期的上升阶段,如目前的中国,因此我们建议应当允许中国的银行通过保持存贷款间的合理利差来赚取合理的利润,其中的一部分应被用作增加冲销资产负债表中的坏账的准备金。

  (二)如何建立稳定和竞争的现代银行体系?

  1、在增强竞争和保持稳定之间取得平衡

  入世以后,中国的银行部门将面临来自外国银行的强大的、激烈的竞争压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也会主张银行间更激烈的竞争。然而,银行部门与制造业这样的实际部门不同。在实际部门,通常是竞争越多越好。但在银行业却不一定。由于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在银行业竞争和银行体系稳定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权衡关系。比如有观点认为,当有限制地发放市场准入牌照时,获得牌照的银行便可获得所谓的 “特许权价值”(franchise value)。由于担心如果失败就会失去这种价值,银行在贷款时会变得更谨慎。在这种情况下,减少竞争会有利于稳定。但是竞争太少显然不利于稳定。因此,竞争与稳定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

  我们完全同意中国银行业的现状是太缺乏竞争,这是由于政府对准入过多的限制造成的。我们并不是反对增加竞争的政策,而是反对简单化地认为竞争总是越多越好并且混淆金融部门与实际部门特点。在促进银行部门的竞争过程中,政策制定者需要在增加银行业的竞争从而提高银行的静态效率和保持银行体系整体稳定之间寻找适当的平衡。

  在制定银行竞争政策的过程中,政府需要注意到银行分别在两个主要市场上进行竞争,即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国际经验表明,外国大银行通常都是批发市场而非零售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因此,尽管零售市场最为显眼,政府仅仅把注意力集中在零售市场是不够的。政府需要特别关注批发市场。

  2、银行业监管的关键是创造“公平竞技场”

  中国入世后,来中国开业的外资银行将获得与国内银行同等的待遇和权利。在这种环境下政府对银行业监管需要有新方法,其关键是创造公平竞技场(leveling playing field)。公平竞技场是市场公平竞争的一个基本原则。

  尽管在华的外资银行目前在很多领域还受到限制,但是它们在另一些领域却有些隐含的优惠。例如,目前外国银行被限制在像上海这样的沿海大城市中经营业务。这样的“限制”将来可能会为外国银行创造一种不公平的优势,因为中国的银行事实上被要求为所有地理区域提供服务,包括那些外资银行不会有任何兴趣进入的、难以盈利的贫困地区。如果中国的银行继续提供“普遍服务”(universal service)而外资银行集中在富裕的沿海地区而获得实际上的“超国民待遇”的话,竞技场就不是公平的。因此,将来当许多对外资银行的限制被取消时,需要有新的法规使竞争环境变得公平。例如,一部要求所有银行(中国的和外国的)都要满足富裕和贫困地区的贷款需求的银行法规就是与公平竞技场原则相一致的。

  我们可以在其他国家,甚至是美国,发现这样的法规的具体实例。为了鼓励存款机构(如银行)帮助满足其经营的社区(包括那些中低收入的聚居区)的信贷需求,美国国会在1977年通过了《社区再投资法》(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该法要求定期评价每家存款机构帮助满足其服务的整个社区的信贷需求的记录,并且将这个记录作为审批该机构申请增设存款分支机构的一个考虑因素。为了创造公平的竞技场,中国也可以考虑类似的做法。

  (原文载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年第5期)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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