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商业银行应承担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 20:29 经济观察报

  吴念鲁 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

  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处在一个重要转折期和发展期,金融业应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为深化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笔者认为,金融业特别是商业银行在加强经营管理的同时,必须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商业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他们的产品和品牌以及提供的金融服务同样受到市场、客户的检验,社会公众的认可。虽然商业银行自身没有义务参与直接宏观调控,但是在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货币需求和投放的环境下,中央银行在运作其宏观调控手段(即存款准备金、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时,商业银行成为直接的调控对象和调控信号的最主要传递环节。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的调控手段反应最灵敏。为此,商业银行在调整自身运营中,客观上履行了其特殊的社会责任。

  但是,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中,建行、中行、工行都引进了海外战略投资者并纷纷上市,就必然受到市场的约束和影响。也就是说,商业银行的高管层在制定其经营发展战略时,更多的是考虑和研究自身的发展,应对市场和股东的压力,在其经营目标上,把如何实现利润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放在首位。然而,从商业银行资本结构来看,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全部股东的资本只占总资本的10%(尤其是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本中,国家持股占绝大多数),其余绝大多数资金来自社会个人和企业。如果过分强调利润最大化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将不符合资本结构的收益与风险平衡,必然会产生短期行为以及加大隐性和潜在风险。

  另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之所以得到广大股民的认可,这也和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密切相关。股份制改革使商业银行无论在资产规模上,还是在资本回报率、资产回报率、税前利润、人均利润等方面获得了建国以来最好的业绩。为此,商业银行的高管层在取得成绩时,在制定战略发展时,应该厘清在自身经营发展中应体现和承担的社会责任,把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首先,商业银行要正确认识到自身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有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不要因压缩了自身的信贷放款,对国家政策不满,或者不是百分之百地服从

宏观调控大局而调整自身的运营。因为只有建立了良好的金融环境和金融秩序,才能保证商业银行的安全运营。其次,商业银行也应清楚认识到自身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推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作用,但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好坏,必然体现间接、直接的社会责任,对其自身的发展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直接的影响。第三,商业银行应把承担的社会责任意识与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树立良好形象、打造品牌、为客户所认同等目标紧密结合起来。

  反过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于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也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

  第一,商业银行加大社会责任的投入,有助于打造和培养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这种以提高社会福利建设为宗旨的投入,必然会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凝聚力和责任感。它是一种重要的软性竞争力,是造就、扩大、培养优秀员工和优质客户的原动力。

  第二,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投入与产出具有相关性。只有充分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有计划、有目标增大社会责任的投入,产生公众效应,促进社会福利的健全和发展,才有可能降低潜在的风险和成本。与此同时,由于提高了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在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是金融生态环境下,才能获得“社会稳定溢价”,从而保证融资的回归,它不但有利于增加企业的利润,还能提高

股票的市值。

  第三,社会责任的投入反映了企业形象的价值取向。商业银行品牌和形象的提高,有助于商业银行管理层形象的提高和价值的提升。而管理层、特别是高管层理念和形象的转换和提升,是加强和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核心所在。

  来信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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