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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土地规模化经营之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22:59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评论员 欧阳觅剑 刚刚发布的一号文件指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现代”表现为先进和装备,核心则是现代产业体系和经济组织,以及由此培养出的现代理念和新型农民。 发展现代农业至关重要。但是,分散的个体和家庭经营有一定的局限,因为规模太小、不能集中资金,也不利于信贷投放,也不能握市场趋势、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的能力较弱,大量使用农业机械。因此,扩大经营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具有现代理念的集体或私企),成为现代农业的关键。 中国目前的现状是土地分散、规模太小,就全国平均水平来看,一个经营单位(农户)的耕地面积不到10亩,不足以产生规模效益。这是因为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的土地制度,因此,一个很自然的思路就是变集体所有为私人所有,实现土地的自由流转和市场交换,使土地向少数人或组织集中,形成规模经营。于是近年,“土地私有化”的言论日益增多。 这看起来颇有道理,却与中国的实际情况不符。土地集体所有并没有妨碍土地流转和集中经营,所有权的固定不意味着使用权不能转让,在一些地区,土地的转租比较普遍,已经形成了规模较大的农庄或农场。土地的流转和集中不能在全国形成普遍趋势,显然是因为其他原因。土地集体所有制度非但不是农业现代化的桎梏,而且是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它使几亿农民有了就业和保障。如实行土地私有化,可能导致农民的土地被巧取豪夺,造成社会动荡。因此,正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近日所言,中国不存在土地私有化的可能。土地的集中和规模经营应该而且能够在私有化之外找到路径。 土地是否流转和集中,取决于能否找到一个使农民与承租者双方都在经济上获利的价格。如果农民可以在农业之外获得就业机会,而不是必须以种田作为基本生存方式,他们愿意接受较低的租金;反之,他们的转租意愿会很低,除非对方支付非常高的租金。而承租者愿意支付的租金,取决于土地的收益,那么,土地是否适合规模化经营和农产品能否顺利销售都会影响租金的水平。目前,在农民外出务工人数众多的地区,包括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部分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就比较多;而在另一些地区,农民非农就业的途径较少,而且农产品流通和销售的成本较高,影响规模经营的收益,不能形成普遍的土地流转和集中。 因此,农业现代化能否顺利推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非农产业能否吸纳更多劳动力,从而减少从事农业的人数。这几年有望迎来较好的机遇,因为城镇就业弹性有所增加,2006年GDP增长率只比上年加快0.3个百分点,但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为1184万人,比上年多出200多万,这将是一个长期趋势,农村劳动力转移将因此加速。政府应当利用这个趋势,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和集中;此外,还应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农产品的流通更加畅通。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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