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2006年度非国有经济发展报告:非国有投资减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06:34 中华工商时报

  国家发改委宏观院 夏小林

  □2006年非国有部门工业加速,后期投资减缓。宏观调控效果有待观察。

  □个体经济投资增速180.8%,私营企业投资增速41.9%,均快于全社会和国有企业的投资增速。

  □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短期贷款增速突破历年高线,达26.1%。

  □引导、支持和规范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密集出台。基本点是协调人与人、人与环境、资源的关系,以及正确处理进一步扩大开放和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关系。

  □国家发改委一负责人表示,国企改革,绝不是简单地卖给外国公司或私人企业就算完成了改制。

  □国资布局新方案出台。国务院国资委强调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企改革。对不属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资本,实行依法转让。

  □要防范出现国有经济“退”穿了底线的现象。

  增长与结构

  1、2006年非国有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减缓,后效仍需观察。2006年非国有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2%,比上年下降3.8个百分点,比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快3.2个百分点,比国企投资增速快9.5个百分点。1-4季度,非国有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是30.5%、32.8%、30.4%和27.2%,在第四季度才开始显现较为明显的减缓。2006年个体私营经济增长35.4%,下降6.7个百分点;集体经济增长25.7%,下降4.4个百分点;包括外资在内的其他经济增长24.3%,下降5.2个百分点。

  按细类比较,2006年各类型非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有升有降。增速居于前三位的单位依次是:个体经营(180.8%,),其他企业(86.7%),私营企业(41.9%)。均快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4%的增速。另外,外商企业的投资增速为19.5%;港澳台商企业投资增速为14.8%,有所减缓。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增速分别为17.7%和22.3%。

  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构成中,2006年非国有部门的比重为68.1%,比上年增加2.8个百分点。其中,个体私营经济为17.1%,集体经济为12.9%,其他经济为38.1%。

  2、2006年非国有工业保持快速增长。2006年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7.2%,比上年上升0.1个百分点。其中,三资企业增长16.9%,上升0.3个百分点;股份制企业增长17.8%,与上年持平;股份合作制企业增长15.5%,下降0.5个百分点;集体企业增长11.6%,下降0.8个百分点。同期,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6.6%;国有及控股企业增长12.6%。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增加值构成中,2006年非国有企业的比重为82.6%(含国有控股企业)。其中,股份制企业为50.1%,三资企业为28.2%,集体企业为3.2%,股份合作企业为1.1%。扣除其中国有控股企业的份额后,非国有企业的比重为64.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比重为35.6%,国有部门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2006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全部亏损企业户数中,非国有企业所占比重为70.4%。至2006年11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增加值构成中,私营企业的比重为19.3%,与三资企业共计为47.6%,比上年同期增加约2个百分点。

  3、2006年非国有部门出口增速下降,进口保持上升。非国有部门出口增长31.1%,比上年下降3.8个百分点;进口增长22.3%,比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

  分类出口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增长26.9%,下降4.3个百分点;其他企业(以私营企业为主体)增长53.7%,下降8.4个百分点;集体企业增长12.5%,下降2.3个百分点。

  分类进口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增长22%,上升2.6个百分点;其他企业(以私营企业为主体)增长34.5%,上升5.9个百分点;集体企业是负增长。

  在出口、进口总值的构成中,非国有企业的比重分别是80.3%和71.5%。按细类分,在出口总值构成中,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为58.2%,集体企业为4.2%,其他企业为17.8%;在进口总值构成中,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为59.7%,集体企业为2.5%,其他企业为9.3%。

  4、2006年短期贷款增速明显加快,创历史新高。非国有部门(乡镇、三资、个体私营)获得的短期贷款增长26.1%,比上年增加15.3个百分点,突破1998年以来增速不足20%的高线。其中,三资企业增长36.4%,乡镇企业增长24.8%,个体私营企业增长21.6%。

  短期贷款构成中,非国有部门的占比为12.7%,比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其中,乡镇企业为8.3%,三资企业为2.3%,个体私营企业为2.2%。

  主要政策取向

  2006年影响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着力点是,改进政府治理机制,完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设社会和谐,力求全方位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其中,四季度的主要政策取向是:

  1、建设和谐社会需要非国有部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认为我国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处于“初步形成”的水平;当前“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日益尖锐”,“劳动争议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仍将面临相当大的压力”。《规划》并提出了政策性建议。

  2、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国家发改委一负责人表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要在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1)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退出或治理高消耗、高污染的行业,更多地进入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领域、现代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的领域等等。(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3)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4)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注重促进社会和谐。另外,政府要完善政策,进一步消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体制性障碍。

  国家发改委一负责人表示,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将于2006年底到2007年上半年完成。清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在“2005年全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一负责人说,“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其九项内容是:推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素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请进来”;加强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监测与分析。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成立大会2006年12月1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要求中小企业协会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同时,促进企业更加注重质量提高,更加注重协作配合,更加注重节约环保,更加注重社会责任。要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道路,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集群,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创新发展的能力。要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放宽市场准入,完善政策法规,搞好市场监管,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全国工商联主席指出,从工商联对国务院3号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的问卷调查看,民营企业对落实情况总体持肯定评价。但还必须为推动国务院3号文件全面贯彻落实继续努力。

  3、市场的开放、引导和监管。商务部一负责人指出,中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程度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目前,银行、保险、证券、电信服务、分销等在内的服务贸易部门已全部向外资开放。

  国务院原则通过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案。

  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修订内容集中在五个方面,兑现入世承诺;加强审慎监管;体现中、外资银行统一监管标准;条例适用范围的调整;体现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银监会配合发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发改委发布《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这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外商投资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促进资源节约和环保;积极稳妥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促进建立自主创新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提高利用国外贷款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外债的宏观监测和全口径管理。

  中国银监会制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允许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

  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商务部出台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新闻办发言人表示,我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

  商务部等发布《加工贸易禁止目录》,将部分加工层次低、污染高、能耗大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目录。

  4、反商业垄断。国家五部委颁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零售交易中的强势方———零售商的行为做出强制限制,适当保护了供应商的利益。

  5、公有制企业改制的新方案和新进展。经国务院同意,国资委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其主要政策措施之一是: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对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要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对不属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资本,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实行依法转让。

  农业部发布报告,目前,我国198万家乡镇企业中95%的企业完成了各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其中,20万家成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139万家成为个体私营企业。

  国家发改委一负责人表示,企业的所有制并不非企业生产经营好坏的惟一决定因素,对国有企业进行体制改革,绝不是简单地卖给外国公司或私人企业就算完成了改制。处理国有装备制造业企业改革转制问题时,要注重培育和保护我国多年来形成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制造体系,防止将承担国家重大技术装备任务、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简单地一卖了之。

  简短评论

  1、2006年非国有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市场准入、融资环境等进一步改善。特别是,非国有部门的短期贷款历史性地突破了20%的高线,反映了中小企业的金融待遇已经进入明显改进的通道。同时,结构调整、企业重组也在进一步开展。个体私营单位投资高涨。外商投资进入调整和观望时期,增速下降。但是,跨国公司加速在中国进行的涉及国企和私营企业的“产业斩首”行动引发国内的高度关注和热议,并导致有关调控政策出台。人民币升值和贸易摩擦增加,开始进一步考验内资非国有企业的应变能力,促进其全面适应国际化竞争。

  2、2007年非国有经济仍然会在调整中保持高位运行,政策环境继续宽松化,其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的趋势也将进一步发展。宏观调控的效果需要继续观察。同时,人民币升值的走势和外资并购的发展趋势,以及由于国资退出“不属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引发的非公有资本广泛并购和控股众多国企的行为,将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的一部分。

  3、要防范出现国有经济“退”穿了底线的现象。通过“有进有退”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发挥其主导作用是正确的。按照正常的理解,“退”的底线不仅要能够保证政府实现调控经济的意志,而且要保留能够实现和发展社会主义公平的财富基础。如果“退”穿了底线,在社会公平领域削弱了或丢失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丧失了社会主义的这一“重要”的“关键领域”,将是历史性的失误。

  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显示,二、三产业的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中,私人资本、港澳台商和外商资本的比重已经占约44%。国资委的资料显示,2005年在约26.8万亿国企总资产中,中央企业占41.4%(约11.1万亿)。而国企中还有四分之三是在竞争性行业。按照某种意见,如果不考虑国有资产在维系社会公平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央企业之外58.6%的国企资产和四分之三在竞争性行业的国企,是不是其相当大的一部分都要在“不属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的标准下,“实行依法转让”呢?如果“转让”使中国企业的总资产中,私人资产的比重超越和压倒国有资产,中国少数私人的财富急剧暴涨,这将会形成一种什么样的财富分配状况和收入分配状况呢?近几十年OECD国家的私有化经验表明,这时就是拥有比较发达的公共治理水平和福利制度的国家,即使他们还拥有比中国完善的劳资关系协调体制,也打不住财富和收入分配方面的贫富分化加剧,甚至连福利制度本身的可持续性也会受到侵蚀和拷问。被称为资产阶级的“马克思”的帕累托建立了福利经济学,但是他还是实事求是地遵循古典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们对于不平等实际上是无能为力的,造成不平等的基本力量强大到国家干预所不能

  影响的地步。二战后至今,OECD国家的福利制度实践和后来的私有化经验证明,帕累托的看法是富有洞察力和预见性的。所以,以史为鉴,以传统市场经济国家今日之状况为鉴,在中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的改革中,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发挥其主导作用,理应包括保障、实现和发展社会公平的内容和标准。对那些对于政府调控经济不重要,但是对于保障社会公平是非常重要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也应该视为“重要”的和“关键领域”的国有资本,力争搞好,防止再现国资大量流失的那种改革失控,以致出现随意实行大规模的“转让”的偏向。约翰·维克斯和乔治·亚罗在对英国私有化进程展开广泛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事实上“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强弱和监管政策效力的大小一般比所有制问题本身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更大”;“公有制和竞争完全可以相互兼容”(《私有化的经济学分析》,2006年)。我国竞争性领域一些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改革中的进步,也可以证明这些论点是具有可验证性的。例如,按大行业划分,在机械、纺织、冶金、建材、交通运输(汽车)类竞争性领域,国企经营状况一直在逐步改善。2006年这些领域中国企的利润增长全线向好。其中竞争性很强领域(如机械、纺织、建材行业),国企实现利润同比分别增长45%、56.2%和150.5%。而全国那些著名的富裕乡镇,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以集体经济为经济基础实现邓小平说的“共同富裕”目标的。当然,公有制企业的改革仍然在探索和完善中。

  进一步看,国有经济最重大的社会责任和主导作用就是,保证社会正义和公平,在生产性财富层面为社会正义和公平提供广泛的经济基础,并在收入分配和混合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因为,按照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在一定条件下,国有经济有助于政府调控经济,但是,OECD国家的私有化证明,即使以垄断性的“基础产业”为主要对象进行了私有化,国有经济落到了10%以下的比重以后,政府照样可以运用多种货币和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商业手段等有效地调控经济。如仅仅是大额的政府采购和“越反越恐”的反恐战争,就可以长期调控很多重要的大型私人企业、跨国公司。美国就是典范之首,英国次之。但是,社会正义和公平,却是高度私有化的经济和以私有经济为主的“混合经济”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这就是“私权、市场和公共服务的局限”。另外,美国的劳动经济学教科书也承认,美国一些国有部门的雇员收入水平较高,比人数众多的私营部门更能够体现社会公平。目前,非常需要加强这些方面深入的理论和政策性研究,不仅从政府调控经济的角度,更要从保证和促进社会正义和公平的角度,富有远见地确定当前形势下国有经济“退”的底线,以及灵活的发展战略和长远的、坚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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