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制定国际大都市规划应按规矩行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 23:43 新浪财经

  邱 林

  目前提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目标的国内城市已经达183个,包括了大部分省会城市、直辖市以及次一级城市。众多的中小城市也一哄而起,给自己制定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宏伟目标,如三亚、惠州、丹东、珲春、黑河、满洲里等。(1月29日《瞭望》)

  “国际化大都市”的争议由来已久。为城市的发展确立一个奋斗目标本应无可厚非,但是,倘若这一目标过于脱离实际,那就可能走向发展的反面。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区域中心城市”的旗号下,城市肆意蔓延扩张,突破城市整体规划指标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城市总体规划尚未到期,已被盲目的城市建设全面突破,许多城市5年内“完成”为期20年的规划指标已经相当普遍。

  一个城市的规划,不仅代表了一个城市的文化和个性,是一个城市整体诚信度的表现,更是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向导。

城市规划随意变更的“橡皮泥现象”让人感觉到城市发展的盲动性、非透明性。建设部一位专家为此指出,“城市规划失效”正在困扰着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使得不少城市陷入无序和失调状态。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背着巨额的债务,使地方财政泥足深陷,无力自拨,另一方面某些人却热衷于搞什么“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大兴土木,劳民伤财,何以至此?这说明某些领导喜欢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有财力要上,没有财力负债也要上,结果是“一个书记一条街,一届政府一座城”,领导是风光了,甚至因为“建设有功”而提拔重用走了,包袱却扔给了地方财政,苦酒留给了老百姓。

  安徽阜阳就是一个标本。原安徽省阜阳地区地委书记、行署专员的王怀忠曾胸怀大志,要把地级市阜阳建成“国际大都市”,“大都市”要有与其风范匹配的“国际大机场”。结果,“阜阳国际大机场”耗资3.2亿,市政府工作人员、教师、农民每人均被摊派了数百元的机场建设费,勉强运营1年后,被迫关闭。

  其实大家都明白,按“国际大都市”标准,我们有几个城市有资格、有能力建设“国际大都市”呢?因此,目前除北京、上海、广州等少数几个大城市外,全国其它城市还是不要把建设目标放在“国际大都市”上,不妨多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集中力量为老百姓多办实事,这恐怕要比建设所谓“国际大都市”的虚名有意义得多。

  从这个意义上说,应给“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立“规矩”。国际大都市的发展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符合,不是随便一个城市都可以发展成为“国际大都市”的,这方面作为高端决策层,应该有自己的主张,不具备发展资格的一律不予审批,谁审批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合理发展布局上要立“规矩”。全国需要多少“国际大都市”,作为高端决策层,这些都是必须明确的,既要考虑到地理位置,又要考虑到资源优势。只有进行“通盘考虑”,这样发展起来的“国际大都市”才是合理的,才会防止和避免建国际大都市的“一窝蜂”现象。

  此外,在城市发展上要给当地的主要领导人“立规矩”。有的城市一换届,领导人就急于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出现了“一届政府一张规划”的现象。所以,在城市发展上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规划,盲目追求城市发展规模就要被问责,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住盲目建“国际大都市”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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