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资本道德应由法制约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 23:37 新浪财经

  肖擎

  《中国经济周刊》近日刊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的文章。文章指出“中国企业正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的挑战性考验。那种资本无道德,财富非伦理,为富可以不仁的经济理论和商业实践,不仅国际社会难以接受,中国社会也已经不能容忍。”整篇文章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的企业在中国将很不受欢迎,掂量掂量,份量还是很重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撰文论述企业社会责任,其影响远非一般观点文章所能比。人们之所以如此关注它,“成副委员长说得好”的声音之所以不绝于耳,可能并不在于文章本身有多精辟,而在于人们期望这是中央决策意志的传达,是中央下一步行动的信号,是我们这个国家对人民权益的尊重,对发展的清醒认识,这些都是人民之大幸。

  成副委员长的观点将起到怎样的实际影响,现在还难说,但只要人们关心理论如何接入现实的问题,它就面临是否具可操作性的疑问。从这个层面说,我们还需要对成副委员长的观点提出一些“技术性”的疑问。

  这篇文章论证了社会责任对于企业和社会的重要性,现实社会中资本无道德的表现,也十分准确地指出社会对企业的期望是要求企业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公平,平等地保障各方相关利益,这些认识都是深刻的,但对于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如何“分步走”,企业社会责任如何真正从利己主义向适度的利他主义转变,鲜有回答,多少令人遗憾。但成副委员长的文章没有论证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必思考了,也不意味着我们的思考没有意义。

  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主要表现在资本无法无天,至高无上的特性上,加上资本与权力结合,使得损害劳动者利益,以不计代价的发展拖缓社会进步成为难以遏制的社会现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与社会对企业责任的观察视角存在很大差异。企业以赢利为目的,它所考虑的是以最少成本收获最大的利润,比较普遍的做法是牺牲员工福利、伤害公平、危害生态环境,而社会考虑企业的社会责任恰恰是针对企业最不愿承担的责任,这就导致了人们的要求与企业的实际做法“两重天”、“两张皮”。

  在依靠倡导还无法奏效的社会环境里,在道德自觉还无生存土壤的社会空间里,法制约束是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积极手段。我们拿 “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概念的出现来说,这一最早由美国的谢尔顿于80多年前提出的概念,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规避自由放任的竞争所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特别是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出现,如果只是倡导企业重视自己的社会责任,呼吁一下,结局只会是悄悄地死去。从美国开始的一些西方国家,采取的是修改公司法,加强对企业行为的严格限制,通过积极干预让法律成为最有效的指挥棒和调节者,效果是明显的。

  很多企业从过度的利己主义向适当的利他主义转变,并不只是听取了倡议,听取了中央的要求,而是在法律的规范下意识到什么才是企业发展所需,而且从不断丰富的认识中承认可持续发展的不容置疑性。我想我们在关于资本道德论的接力性思考中,不能只是考虑开办一些企业社会责任论坛,成立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服务机构,最主要的还是让法律在其中发挥最大功效,让法律更成熟地规范企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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