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邱林:设产权转让底线有利防范国资贱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 23:35 新浪财经

  邱 林

  近日,国资委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首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可以根据标的企业情况确定新的挂牌价格并重新公告;如拟确定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90%,应当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1月29日《上海证券报>》)

  时下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自办一个企业不如收购一个企业,外部收购不如和管理层一起收购”。原因是在国企转制中缺乏法制和规范,给管理层瓜分国有财产留下了空子。特别是一些人借企业改革改制之机大量侵吞国有资产,造成了国有资产平均“每天流失一个亿”的数据曾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一些权力持有者和利益集体,将国有企业出售和改制视为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疯狂攫取、占有国有资产的“最后一顿盛宴”。

  国资委和

财政部颁发《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90%,应当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不得在评估作价之前从拟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中先行扣除,也不得从转让价款中抵扣。这些新规定对于有效遏制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资产流失,将起到积极作用。

  应该说,过去国资委也曾颁发的《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对改制工作的规程说得非常明细和清楚,只要严格按章办事就不会产生不规范问题。然而,一些改制企业出现严重违规显然是故意为之。如近日被媒体披露的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开源环保工程设备公司原总经理杨允鑫,一个连年亏损直至破产的国企总经理,在自己没有投资的情况下,空手买下破产国企千万元资产。在操作中,县破产清算组故意压低企业资产净值,将开源企业的评估价值为1003万元的资产,以679万元的价格整体转让给杨允鑫。同时,将原公司土地价格由原来的每平方米200元降到了120元,减少了评估价值154万元。这种故意压低国企资产净值手段转让给个人,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涉及国企改制的政策、法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改制工作中应带头守法、依法办事,不能利用行政权力干预甚至擅自决定企业的改制、转让、出售等问题。特别是在公开信息、评估资产、竞价转让、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等,这些程序是国企改制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不能打半点折扣,任何人、任何一级组织都无权绕过这些规则擅自作主。

  堵住国资流失的问题,应从监督的制度设计入手。国资委新的规定,在国企改制中,不得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90%,这是一个底线,或者叫“挡火墙”,谁也不能去违反。对于新措施,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尽快规范和完善这些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国资委应该发挥监督、督促作用,自觉予以维护,加大监管力度,对国企改制从方案论证、资产评估到具体实施,都要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落实改制决策失误问责。对已经卖掉的国有企业资产按照原来情况再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其真实价值,以判断是否存在贱卖问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