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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慈善中国:不缺爱心但缺信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 07:03 中国青年报

  本报调查显示,64.5%的人表示如果手头有闲钱想用于慈善事业,

  他们宁可“自己去找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通过基金会和公益组织

   本报记者 李松涛

  尽管批评中国人缺乏慈善意识、缺少爱心的声音一直以来都持续不断,但在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看来,“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是有爱心的”。

  她的观点在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腾讯新闻中心、新浪新闻中心合作的一项调查(4966人参与)中得到印证——71.9%的受访者认为“慈善事业人人有责”,78.7%的人表示自己曾经做过慈善。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慈善,这个被称为社会财富第三次分配的有力工具,在中国已经越来越广泛地被人们所熟悉并认同。

  2006年,胡润公布的中国慈善榜统计显示,中国慈善行业发展速度非常快。从2003年至今,榜上排在前50位的企业家,已经累计捐赠近51亿元,教育、社会公益和健康、突发性灾难事件是企业家们热衷的捐赠领域。这其中,年过八旬的深圳彭年酒店掌门人余彭年以20亿元的捐赠成为2006年榜单中最慈善的人。

  不仅是有能力上榜的有钱人,在宁波,100万普通市民以“宁波慈善群体”的群体形象出现在2006年央视“感动中国”被推荐人物名单中。据媒体报道,在这座以商业传统著称的城市,2006年12月20日结束的宁波市、县(区)“慈善一日捐”活动中,共募得善款约2.14亿元。

  本次调查发现,中国公众参与最多慈善的方式,是“单位组织的捐款捐物”(70.8%),其次是“给街边乞丐扔些零钱”(67.6%)和“买

福利彩票”(54.7%),此外还有28.6%的人表示自己曾通过“捐献血液/骨髓”的方式表达过爱心。

  “只有通过慈善组织做慈善才是现代意义上的慈善行为。”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对“慈善”二字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他同时认为,中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比较低,发展相对滞后,普通人对慈善组织信任不够。

  本次调查印证了这种不信任——只有21.5%的人曾“主动向基金会/公益组织捐款”,64.5%的人甚至表示,如果手头有闲钱想用于慈善事业,他们宁可“自己去找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通过基金会。

  “那些基金会、慈善组织现在能相信吗?”指着1月12日一份报纸,上面刊发了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被指造假的新闻,在银行工作的程先生问记者。那篇报道提到,该基金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显示,其当年接受的捐赠款仅为8208元。但某公司负责人蔡晓质疑,仅该公司当年便捐了10万元。基金会称,这10万元是管理费,不属于慈善捐赠。同时,民政部网站显示,该基金会2005年有62万多元的现金流入。

  有意思的是,程先生对慈善活动的态度在毕业前后发生了转变。“在大学的时候参加过多次捐款捐物活动,有学校组织的,也有自发的。很单纯,就是想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但毕业之后,程先生却没有了参与慈善活动的动力。一方面是忙,另一方面就是对慈善组织的不信任。“如果捐钱给慈善组织,我不知道这些钱是否会真的送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手里。”记者看到,在调查之后的留言中,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现出了和程先生类似的担心。

  由于慈善机制不健全和监管不到位,经常出现腐败现象,有人曾说:“赚钱不容易,宁可不捐,也不能把钱捐给腐败分子!”北大教授夏业良也认为,捐款者应该能够查询到自己捐出的钱在哪里。“现在是靠政府的强制力量管着,不像国外的基金会,每一笔捐款都及时地放到网站上。”

  “中国社会并不缺少善心,缺少的是对公益组织的信心。”这是国际著名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对中国公益事业作出的评价。

  1月17日,国家民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2006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各级民政部门共接收捐赠款35.2亿元,接收捐赠衣被5803.7万件,其他物资折款5.4亿元,共有1922.4万人次受益。这份报告同时指出,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共有基金会1138个,比上年增长13.9%。

  从统计数字看上去很乐观,近些年也保持着一定程度的增长,但邓国胜告诉记者,“中国所有慈善组织一年募集的善款总额,还比不上美国的一个福特基金会。”他认为,造成中国慈善组织发展相对滞后、普通人对慈善组织信任不够等现状的原因,一方面是慈善组织缺乏监督、善款用途不够透明,另一方面也在于,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上定位不准——不是通过倡导的方式,而是利用行政手段来干预慈善事业的发展。“比如很多单位都有对口扶贫的任务,这很容易让人厌烦。”这不仅制约了慈善组织的发展,也会让普通人对慈善活动产生逆反心理,把做好事当做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一样应付过去。

  “核心的慈善组织都有一个行政主管部门,这样的慈善活动多少都有行政干预的色彩。这就好像是代替大家作出选择。”杨团在分析调查中29.0%的人“工资被强制扣除一部分去‘献爱心’”这一结果时表示,慈善活动的前提就是自愿,谁都不能替别人,同时也不愿意别人替自己作选择。

  “做慈善的首要条件是‘我要做’,个人要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杨团认为,在中国普通人做慈善比做投资更难,因为人们不知道怎样才能更方便地参与。

  “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是每个公民都能依照法律成立慈善组织,但目前在中国这还不可能做到。中国的慈善组织必须找到一个‘婆婆’,挂靠在一个政府机构下面,才能成为合法组织。”杨团告诉记者,有些已经存在20年的NGO至今还无法注册,就是因为找不到一个愿意接收自己的主管部门。“哪里有那么多行政部门愿意管理一个慈善组织,为慈善组织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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