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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木銮:经济适用房在炮轰下为何仍能生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14:34 新浪财经
先建不存在买断产权问题的廉租房,满足“公共品”需要,以及在建立完善的审核退出机制后,再建经济适用房,避免寻租及扩大社会不公,这是当前需要达致的基本判断。 文/吴木銮 公历的年初,农历的年末,许多人都是期盼加心焦。住房往往也是其中之一。常恭喜拿到经济适用房的朋友。但是我一直痛恨这个带来不公、大量寻租、腐败行为的计划的遗产。 中华工商时报发文称,茅于轼先生“炮轰”经济适用房。茅的观点是:经济适用房就是政府拿大家缴的税收来帮助中高收入人置业。茅还反对政府免费提供经济适用房土地,他为此算了一笔账:假定这块地值一个亿,政府卖了两千万,或者白送了,政府就损失了八千万或一个亿,这笔钱可以解决多少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也是中华工商时报的房产记者谈到北京经济适用房炒号,他说,“作为房地产记者,我知道很多时候购买经济适用房要走后门,也知道有些人在炒卖经济适用房的房号,但当她告诉我一个房号需要17万元时,我还是被惊呆了。假设买一套9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4000元,总价也就36万元,17万元一个房号,相当于总价的一半了。” 这不仅让笔者想起读大学的年代,天寒地冻中,一白发老人在校内一个布告栏前认真地找自己的名字,为排序问题还与其他人吵起来。 无可否认,经济适用房曾经起到一定积极的作用,但是其与商品房的差价哪怕只有一元人民币,按市场的机理,也会有“卖号”的可能性。这个制度最脆弱之处就是在住宅商品化汹涌大潮中还想建一个“逍遥岛”。而且这个岛是给中高收入,大多有体制内身份的人所建。而茅先生所称的政府损失了八千万或者一个亿,其实也流到这些人手中,还有政府背景的房地产企业中去。 从实践层面上看,解决中国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提供租房补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有一政协委员曾经坚决认为要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一是廉租房不需要大规模改造。廉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只租不卖,可以长期不断地解决城市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二是相对租房补贴来说,廉租房适用于所有城市。对于上海、北京和广州等城市来说,房价和租金比较高,上涨的速度比较快,仅靠租房补贴将使政府处于被动地位。三是相对经济适用房来说,廉租房更适宜贫困人群。笔者还可以加一条理由:在廉租房制度中,虽然也有资源稀缺导致部分中高收入者混入的可能,但是没有产权的终极关怀,这种诱惑与经济适用房相比是天壤之别。 一些论者可能提出,经济适用房如果改售为租,不是就可变成廉租房?确实是如此。查有关资料,当年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只售不租的政策原因有二:一是改革初期时,公有住房租金水平比较低,低租金的住房制度受我国长期的福利分房制度的影响,很快提高到市场租金的条件不成熟。二是通过销售能尽快回笼资金。如果再允许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进入租赁旧体制,会因资金回收慢、资金不能循环而影响住宅建设的速度,加重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本。因此,国务院国发[1998]23号文件规定,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要实行只售不租的政策。 但是,目前这些假设都不能成立。完全享受上世纪八十年代推行的极低公房租金的观点不再,百姓以适当价格支付租金的意识早有。回笼资金与只售不租划等号也是当时金融手段不够充分的产物。当前的金融手段完全可以做到只租不售下政府也能迅速回笼资金,这有新加坡的例子可以佐证。 还有一种担忧就是是否形成西方那种贫民窟的道德关怀。这也不难解决。 我国目前存在着大量的1980-90年代建设的暂时还达不到拆迁标准的二手房,政府完全可以分散购买。有专家曾做过估算,拿出2005年各级政府总共5500亿卖地收入的1%,就可以解决平均每户60-70平米60万户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 笔者在另文中提到,以地方建设部门为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制度实际上享受着极为偏心的对待。有关部委的答记者问也曾经承认部分省市至今仍然未考虑廉租房制度的引入问题。剥去上述以只售不租为特征的中国特色“经济适用房”的存在的各种理由,最终能支撑其继续生存就是政府官员的寻租依赖。 十余年前,主导者推出经济适用房时,口号激动人心:“面向近80%的中低收入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采取优惠政策,能够控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使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得起房。”今天,经济适用房在炮轰下仍能生存,可见利益绑住改革的步伐是多么的明显!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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