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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平方米不能在起点徘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 06:51 经济观察报
本报评论员 吕尚春 1月10日,建设部90平方米住宅“征求意见稿”一天之内罕见地先出后撤,引发了今年以来最为广泛的社会关注,凸显住宅结构调整的急切程度及复杂性。 在2006年5月29日,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简称“国十五条”,首次明确规定,从2006年6月1日,90平方米住房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这指出了90平方米政策的执行起点,但并无细则出台。 时过半年有余,“90平方米”政策如何执行,仍然在起点徘徊不前,引发各界指摘。与此同时,虽然调控政策确定令房价有所抑制,但毕竟回落有限,甚至仍有微涨之势。其中一个原因,正是由于各方观望、等待90平方米的执行细则,令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退维艰,难以入市。这势必造成供应量紧缩,价格坚挺。而时间越往后推移,“国十五条”执行的刚性压力就越大。 建设部网站挂出的90平方米住宅设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正系数”之说,以气候条件和建筑层数为依据,16档物业分设不同系数,以90平方米乘以系数后得出最终的控制标准。系数从0.99到1.19不等。乘以系数后,小户型的最高控制标准可放宽到107平方米。这似乎是在寻求不同地域之间的平衡——要达到同样的舒适度标准,不同的地区确有不同的环境条件。但从相关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看到北京等地区可以上浮至107平方米,比90平方米多了17平方米时,这个尺度是否偏宽?偏宽多少?这一点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北京、上海等地高考分数一直与外省有着大幅差异,难道在其他省份连房子的智商都要有更严格的要求? “国十五条”发布后,深圳率先出台了至今为止最为严格的地方政策——可以说是真正的“一刀切”——所有的房地产项目每个都按90平方米、70%的比例执行。尽管褒贬不一,但这大概是最简单、最便于执行的做法了。而其后,建设部出台的意见又称,70%的比例可以按整个地区总体比例而无须每个项目照搬,如今又提出“修正系数”,似有左支右绌之感,不免使人莫衷一是。 出台有关90平方米的操作标准已是众望所归。那么,这个执行细则是不是应当及早展开广泛的讨论——让不同的管理部门、不同地区以及公众充分参与,而不是已经成型时才为人所知?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让真正的利益相关者一开始就进行听证、讨论,及早“碰撞”,或许能有一个比较公允的执行方案,执行起来才会更有效率。 “90平方米”政策强调“执行效率”优先,自然有着顾及全局的含义。事实上,“国十五条”更多地成为了调整住宅市场结构、回补住宅保障制度的一个竞跑“起点”,如果跑不起来,那么调整住宅结构的初衷就可能无法实现。90平方米虽然主要指商品房范畴,与住宅保障制度不是一回事,但二者却是正相关关系。住宅结构真正被撬动,公共住宅保障的推行也才可能赢得破冰之力。 此外我们以为,各方对于房价走势,还需冷静看待。因为现在的高房价,并不是短时间涨起来的,要趋向合理或者有所平抑,自然也需要一个过程。公正与效率之间始终存在冲突。在过去的十年中,房地产业片面地强调了速度,成为GDP的扛鼎者,但同时住宅保障体制却未能完善,至2006年9月底,全国还有65%的地级以上城市、91.1%的县级城市没有公布廉租房等公共住宅建造规划。十多年的欠账,需要一个拾遗补缺的时间。现在最重要的,是尽快做起来。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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