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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抢钱是机制有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04:15 中华工商时报

  钱夙伟

  31岁的未婚女士王洪艳到上海协和医院(民营)去做检查,结果被医生诊断为“不孕症”,入院不到24小时花去医药费近4万元。一周后,王洪艳拿到另一家医院做的妇科检查报告时,发现自己没有大病。其妹妹王洪波在上海协和医院经历了同样的遭遇,姐妹俩一共花去了近8万元。妹妹在上海多家妇科权威医院重新检查,其结果均为“无妇科疾病”。

  如此近乎“抢钱”的收费,应是个太离谱的特例,但碰到医德缺失的医院和医生,患者莫名其妙地吃亏,事实上都是免不了的,也几乎是普遍现象。虽然患者无不想花最小的代价治病,但到底能不能不花冤枉钱,无疑是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而医生的天职虽然是救死扶伤,但医生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医院也早已进入市场竞争之中,尤其是民营医院,更不讳言对利润最大化的追逐。这时候,确保患者的权益,只凭医生“白衣天使”的称号,显然是靠不住的,要制止医院的“抢钱”,对医院和医生详尽的、有效的、可操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就显得尤为关键。

  因此,有关部门对于“抢钱”的医院绝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两手一摊无所作为,虽然“要证明医院确实属于违规操作具有一定难度”,但有难度并非不可为,只要有坚决而认真的态度,一方面细化有关规定,一方面凡违规必查,且一查到底,凡查明医德不合格的,就坚决将其淘汰出局,让医院和医生始终处于这么一把随时有可能落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威慑之下,那么,医院的“抢钱”,就有可能得到遏制。(11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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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度医疗”是利益替代

  -张广墅

  现在看病贵、看病难已是不争的事实,政府也在采取各种调控措施,试图缓和这一难题。医改失败后,又相继出台各项

药价调控措施,试图把药价调控到一个让大众可以接受的范围。频繁的药品下调,让医院、医生在药品上的既得利益直线下滑。一个利益点失去后,只能寻找利益突破口。由于技术性医疗操作未在价格下调的行列,且其操作的隐蔽性,决定了其牟利目标暴露的最大化。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过度医疗也只是医生一种利益失去后,想需求另一种补救性利益的“情非得已”。其实我们只是骂医生“手黑”,也不够公平。因作为一种高风险、高工作量的职业,仅靠基本工资很难让他们心悦诚服。我们要摇旗呐喊打击“过度医疗”丑恶现象的同时,也应该为医务工作者多着想一下。强制药品降价,催生了过度医疗。那过度医疗再被消灭后,不知又有什么牟取利益的新花样呢。

  在

医疗改革这一敏感问题上,我们不要总是对医生一味打压,有时也要考虑一下医生的心态,否则可能是越打压问题越难以解决。医生也是人,有时政策的实施可以更人性化,不要只是把医生作为政策的被动接受者。

  (11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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