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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平:取消管道气初装费亟待有下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 17:12 新浪财经

  刘浩平

  “广东取消管道气初装费”政策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广东油气商会昨天召集媒体向物价部门提出多项建议,希望有关部门暂缓执行《通知》,待各地明确各项收费标准包括容量气价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后再同时执行。省物价局暂未对此作出回应,而市民支持物价部门的决定,要求立即停止收初装费。《广州日报》(2007-1-7A2版)

  管道燃气关系到民生,牵一发,动全身,百姓极为关注。去年12月26日一纸《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我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不仅在广东乃至在全国第一个正式提出要在全省取消管道气初装费,在百姓的一遍叫好声中,其他省份都在静观其效,对此持怀疑态度的不在少数。果不出所料,“禁初”刚一出台,便遭到了燃气供应商的竭力抵制,提出了暂缓以及其它各项收费标准不明为由的潜台词。正像百姓所预料的,哪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即使初装费不收了,其它费用涨上去,羊毛出在羊身上,空喜欢哦!

  广东出台取消管道气初装费,全国都在看着,不会就这样没了下文。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任何经营活动都必须按照诚信、等价交换的法则来运营。对于燃气供应商收取了多年的燃气初装费是否涉及违规以及被叫停,应按市场经济规律来裁定,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同时,作为政府、供应商、百姓三方要坐下来,形成一个共识,即政府要做好服务,供应商要诚信经营,百姓要放心消费。政府的服务是为了大众,但不能伤害企业;供应商赚取利润,要取之有道,各方都要按遵循市场游戏规则。

  政府发文要取消管道气初装费,看得出这项服务是为了百姓,但会不会伤及到供应商的经营利益呢?政府不能仅下一道政令,便坐以静观,由各地自行操作,这样供应商和消费者都会站在各自的利益上去理解政令,双方的纷争必然出现,最终矛盾无法调和,伤害的还是百姓。对于政府的政令是指导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指导必须要到位,要具有可操行,而不是放任自由,下一道政令就了事,这样只会把一件好事办砸、办糟。

  事实上广东取消管道气初装费,在消费者与供应商中已经形成较大的纷争,双方各执一词,现在就等着政令的下文。这不仅是广东的百姓和供应商在盼,全国的各地都在盼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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