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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华办公楼折射出来的是对政府部门财权的软约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8日 16:39 新浪财经

  相峰

  元月5日《新京报》用“院长办公室占去半层楼”的触目标题,转载了新华社关于豫、湘、晋三省的基层党政机关修建豪华办公室的报道。其中在经济相对较差的河南中牟县,法院丁姓院长因为占据的附有会客室、活动室、卧室、卫生间的办公室面积足有百平方米之上,而被群众戏称为“丁半楼”。倘若今人重修《官场现形记》,这位“丁大人”应该上榜才是。因为此君,不仅讲求排场,而且还肆无忌弹,他的耗资1300万元的超一流“衙门口”居然用上了国债资金。

  其实,被点名的“丁半楼”可能还会颇感冤枉,因为人们对那些拥有豪华办公室,乘豪华汽车(价格往往又是“半座楼”),出入高档宾馆的各级“大员”们早已经司空见惯。君不见,那些占据大小城市中心位置,鹤立鸡群的地标性建筑,往往非政府实权机关和垄断国企莫属。这些大楼不仅外观壮丽,而且内部也堂皇如星级宾馆。私人

卫浴、会客室甚至卧室都成了一些领导办公的“标准配备”。在电子政务等旗号下,有的机关各种高科技装备,诸如超大屏幕、高速网络、卫星电视 一应俱全,工作人员人手一台计算机,但上班打游戏,网络冲浪的情况也常见诸报端。与豪华大楼同步的往往还有更高标准的食堂、班车、文体设施、
公务员
的“
经济适用房
”等等。 笔者看来,这些奢华大楼的拔地而起,不仅如新华社记者所分析的是部分领导为显政绩而盖豪华大楼,其折射出的更是当今公共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对政府机关(包括垄断性国企)财权的“软约束”的弊端。扼住财权,才是治本之道。

  造成对政府机关财权的“软约束”,原因是多方面的。试举其一是资金来源的多渠道。照道理,政府部门所需资金都应来自于财政资金。但由于财政管理的脱离实际,造成很多单位自收自支,以权聚财。还是以中牟法院为例,年财政拨给的办公费不足3万元,恐怕还不及“丁半楼”大人的车、房维护。而“丁大人”们的逻辑是,既然财政经费本来就不敷使用,本小单位需要找米下锅,那就怪不得我的资金我做主了。所以才会出现一栋办公楼相当于数百年办公费的怪现象。代价则是司法机关公权力被用于单位资金的“开源”和筹款上。

  其二是各级主要领导的财权过于集中,在如何花钱问题上说一不二。很多豪华办公楼都是按照当政主要领导意志建起来的,有的连细节都体现着个人的喜好,毫无预算、成本、性价比等概念。领导乐此不彼,下面人当然要照此办理,还要奉承领导的眼光高远。这样的项目当然往往寿命不长,因为后任的眼光总是要“更高一筹”,拆了重建,比比皆是。

  其三,对政府机关财权的“软约束”也是预算、审计等相关管理部门工作还不到位的结果。目前各级政府在逐步引入财政资金的预算制度等现代公共财政管理措施,审计部门的地位也得到空前的加强。但应当看到,相对于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政府事务的日益复杂,无论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管理部门的独立性,还是政府官员们按预算花钱的意识都还亟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很多部门和地区预算计划难以严格遵守和执行,与编制时的“拍脑瓜”或“讨价还价”密切相关。而且即使出现了虚报名目,私自改变资金等情况,审计部门事后的监督和惩处也往往高举轻打。只要没有被抓到中饱私囊,因为兴建豪华办公大楼而被曝光继而受到惩处的,“丁半楼”大概要算那少数的几个倒

  霉蛋之一。

  要消除对政府机关财权的“软约束”,一方面政府机关自身要尽快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建设,例如,及早制定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办公室的标准等。但要保障这些制度标准的公正合理性并得到切实执行,根本上实现对政府机关财权的“硬约束”,还是要靠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力量,通过加强公众的参与和媒体舆论的监督,加快建设“阳光财政”的步伐。首先要改革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体制,实行政府预算的编制部门与收支执行部门的相互独立和彼此制衡,做到官员只能在获批的预算框架内花钱而且事后还要面对独立审计部门的财务和效益审计;其次政府机关要实行财政开支公开,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级政府预算编制、执行和效益的审计结果应公开接受人大、政协和公众的监督。在目前税收收入增幅远超GDP增幅,政府正在集中掌控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的形势下,如果“丁半楼”们还在轻易把国债资金变成豪华办公室,这一转变就显得尤其必要和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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