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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权益至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4日 09:11 新浪财经
郭立场 春节将至,能不能拿到足额工资回乡过年成为广大民工最为关注的问题。记者从江苏省总工会获悉,目前在建筑、餐饮等民工集中的重点行业推行工资协商制度取得显著成果,“同工不同酬”、拖欠工资等顽疾得到初步控制。“两节”期间,江苏省还将启动一系列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和及时解决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扬子晚报》1月2日) 拖欠工资的历史由来已久,对拖欠工资通常有“查不清、说不明、还不上”之说。民工的工资支付一直处在职能部门管理的边缘,一到春节前,就会发生一些“老板玩人间蒸发”、“民工提前被炒鱿鱼”之类的拖欠民工工资现象。为此,江苏省各级工会推动工资协商制度向民工集中的建筑、餐饮等行业延伸,目前全省绝大部分地区已建立起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这些新举措既是应对之策,更是务实之举。 目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稳定,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不到位、工资增长和调控机制不健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实施工资协商制度,这既是制度规范之必需,也是社会稳定的底线。更根本的保障是制度保障,长效机制在哪儿?国际通行的惯例是,首先要靠法制,其次靠金融保障,再次靠政府行政保护。长期以来,多数专家学者也一再讨论,积极探索、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和管理企业工资分配的体制和机制。在这方面,政府也有了较为成熟的考虑,要进一步完善以劳动标准和工资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适应经济组织多元化的趋势,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企业落实、职工监督、举报必查的劳动标准管理工作新格局。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最直接和最主要的体现在于劳动价值的实现,取得同等的报酬权。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成因很复杂,既有业主的原因,有市场不健全的因素,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系统考虑,不能寄希望于一劳永逸,而是要综合治理。事实上,一段时间以来,就如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国所做出的一些探索,是值得继续尝试并进一步巩固落实的。由此足以看出,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绝非单纯的工资拖欠这么简单,而是一个包括就业、劳动保障、法制完善等诸多问题在内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下大气力进行彻底的整顿。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针对工资历史拖欠问题,不管是寄希望于长远的法律规范,还是要依靠暂时的行政强制力,都不过是是纸面上的规划,不代表现实问题的解决。要想让问题切实改观,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折不扣地在实践中做好落实工作。可以说,多年来在解决拖欠问题不是没有措施和方法,而是存在着“执行和落实不到位”的尴尬。不少地方的经验表明,只要切实采取了措施,拖欠的工资不仅查得清、说得明,而且大部分都能得到妥善解决。因此目前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如何立足实际,如何克服各种困难,把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民工从事着苦、脏、险的工作,为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没有理由不得到人民的尊重、政府的保护,也没有理由不取得正当的劳动报酬。需要强调的是,对待与用工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民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但唯有这些还远远不够,针对目前拖欠民工工资的严重违法行为,应该加强政府劳动监察队伍的建设,应吸收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来维护自身的权利,让政府成为民工群体的保护神,让民工成为自己的主人翁。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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