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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市场化:历史的必然选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 13:07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王晓欣 日前,2007年煤炭产运需衔接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在我国延续了五十多年的由政府直接组织召开全国煤炭订货会的惯例结束,从2007年起,重点电煤的特殊优惠政策彻底结束,煤炭价格将全面放开,从此,也将结束延续多年的价格“双轨制”。 煤炭作为一种重要能源资源产品,广泛运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目前,除了电煤定价一直保持半市场化状态外,其他领域用煤基本上采用市场定价。电煤作为国内最大的用煤行业,消费全国50%左右的煤炭,电煤作为电力行业的重要原料,其价格变化直接影响到电力行业的经营成本。自1993年开始,我国进行煤炭价格部分市场化改革,但当时为确保电价稳定,国家设定了国有大型电厂的电煤价格,从而形成“计划煤”与“市场煤”之间的价格“双轨制”。而“双轨制”的后果,使高耗能产业得利,使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节能降耗的目标难以实现。 近几年,随着电力紧缺现象的出现,电力大扩容使煤炭需求大增,“市场价格”与“指导价格”的差距也迅速扩大,煤炭企业越来越不能接受“指导价格”。2003年的“全煤会”上,国家计划安排的购煤合同只完成了40%。2005年规定电煤合同价格的涨幅要控制在8%以内。但市场价格的大涨使限价失去效力,一些合同价格的涨幅超过了8%。2006年,发改委进一步放开价格管制,取消干预措施,提出“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但还是留下一个补充规定,在“全煤会”上签订的合同数量继续减少,可以说,限价或干预已经失去了效力,煤价完全市场化是大势所趋。而真正推动煤价市场化的力量,正是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它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以及相互之间的竞争,使得“指导价格”失去效力,于是就从计划向“双轨制”再向市场化转变。 煤炭价格全面放开对电力企业来说,在煤炭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和电价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由于煤炭企业政策性成本支出增加,煤炭企业可能有机会将部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电力企业。因此,此次电煤价格市场化无疑对电力行业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电力企业成本控制能力。而电煤价格市场化,对煤炭行业来说是一个利好。煤炭价格市场化有利于使煤炭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有利于优质煤炭资源得到合理定价,对一些煤炭企业的电煤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企业尤其是一个重大利好。 不可否认,电煤价格需要相对稳定,一旦电煤上涨幅度过大,电力企业可能会采取上调电价的方式转移成本,那么,相应的下游行业用电大户,如钢铁、机械、化工等就可能成为最终的煤炭涨价的买单者。这样一来,煤电“拔河”就不仅仅是煤电双方的事情,相关行业的利益和业绩也将纠缠于其中。 煤炭市场供求是否平衡将影响煤电价格的走势,截至2006年10月份,我国原煤产量20亿吨,同比增长8.1%。预计2007年国内煤炭需求在25亿吨左右。目前全国煤炭生产总能力在23.5亿吨,加上在建的8亿吨矿产规模,全国煤炭供求将保持平稳。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推进,粗放型增长、高耗能产品将得到抑制,节能效果将明显提高,煤炭需求增幅将进一步回落。 改进煤炭订货方式,推行长期交易合同是电煤价格相对稳定的重要措施之一。电煤供应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买卖双方相对固定,适于签订长期合同。在煤、电双方供货合同中,应逐步引入并推行长期交易合同,如实行差价合同等,规避市场风险,更好地发挥价格信号的引导作用,进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结构调整的目的。要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竞价上网,通过建立发电市场,引入竞争机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同时,进一步加快电价的配套改革,建立煤炭价格与发电价格、发电价格与电网销售电价联动机制,使电网的销售价格能够准确、全面地反映发电市场供求和燃料价格的变化。 业界人士认为,煤价放开并非一味地放开,而是遵循“放开、稳定、监管”的原则,前提是电煤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如果电煤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国家还是要采取一定的“监管和控制”措施。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发改委将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鼓励签订长期合同,成为国家的政策导向。从长远来看,电煤价格市场化,企业有了更大的自主空间,更加灵活,能更直接面向用户,效率也比以前更高。有利于电力企业和煤炭企业走向市场,有利于电力企业和煤炭企业健康发展,成为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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