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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国资委有权圈定垄断禁区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 09:32 新快报

  ■秋风

  12月19日,国资委出台《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将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力,在另外九个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也要保持较强控制力。再加上一个“等”字,又可以把无数行业装进去。

  假如一个经济体中最重要的行业领域中的主要玩家都是国有企业,那这个经济体有没有市场秩序,就值得怀疑。再假如,这些国有企业之所以在这些领域占有强大地位,不是靠自身与私人企业的竞争,而是依靠法律设置、行政保护,则这个经济体的市场化水平,就绝对高不到哪儿去。

  人们已经看到了石油企业是如何制造油荒的,各种垄断企业是如何变着法子提价的,垄断企业是如何为自己的员工、尤其是为高级管理层谋取物质福利的。

  面对这种情形,人们不免疑惑:在国有企业的效率、公平两方面都失分的情况下,为什么政府却借国有资本调整之际,强化其在某些行业、领域的垄断地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国资委所提到的行业中,煤炭、航空等领域现在都已有民营企业进入,强化国有企业垄断是否意味着政府要用行政或经济手段,迫使这些企业退出?国资委此一行为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今天,讨论政府活动之前提,同样应当是:市场优先。因而,人们享有自由地进入任何行业和领域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权利。国家在十分必要的情况下,也可对市场进入自由予以限制,包括设立某种垄断,假如这种垄断确实系公共利益所必需的。

  但是,当政府通过设立垄断的方式限制人们的市场进入自由的时候,就涉及到了一个非常重大的自由权问题。因而,垄断必须经过最高立法机构经过充分审议后以立法的形式设立。更何况,国有企业的资本来自于人民的税款,更应当由作为人民代表的立法机构决定其命运。

  现在,国资委没有权力将某些领域圈定为国有企业的垄断禁区,禁止其它企业进入。如果随便一个政府部门都可以凌驾于市场、社会之上,行使设立垄断、禁止他人进入的权力,则中国就将永远与真正的市场秩序无缘。

  (作者就职于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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