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李强:要防止收入差距太大和太小两种极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 11:15 北京日报

  李强

  正在全国进行的工资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要义,是要促进建立一个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内涵很多,我觉得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要防止收入差距太大和太小这两种极端。其实,收入差距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是存在的。考察人类文明史可以发现,没有一种文明真的能够把财产收入资源分配做到绝对的均等。在我看来,收入差距有两种功能:一种就是如果差距太大,贫富分化得太厉害,就会给社会造成摧毁性的灾难。比如说,在某一个王朝,皇帝占据全部财富,老百姓一点都不占有,这个王朝就无法存在。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说明如果财富分布得太不均等的话,如果多数人都难以生存,这样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真的能对社会造成摧毁性的灾难。另一种是完全没有收入差距,就会导致积极性的泯灭。我们共和国的历史上,从1949年到1979年,曾经做过实验,有的人把这个实验总结为叫做“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也就是说,不管你努力多大,成绩多大,收入都是均等的。但结果是,我们国家那一段时期的国民经济效率变得十分低下,我们与国际上的差距越来越大。所以,我们实际上是要防止两种极端:一种就是贫富差距太大,另一种是完全没有差距或者差距小到已经不能鼓励积极性了。这两种现象其实对国家发展都很不利。

  为减缓贫富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世界各国都曾提出了不少办法:一是税收调节,对高收入者征缴较高的税额,对贫困线以下的人不征税。二是建立普遍覆盖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得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能够通过保障体制获得转移支付的资源。三是进行相关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如我们正在进行的工资制度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都能够普遍覆盖,当然就会大大的减缓了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

  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比较大,收入、财富分布的不均等程度表现得也比较突出,按照国家统计局测量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7的水平,在国际上属于比较高的不平等程度。所以,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一部分人先富,而是怎么能够让社会的下层和中下层逐渐上升到中间阶层的水平;当然,调整今天的收入分配结构的时候,要多方面考虑那些曾经对国家发展做过很大贡献而今天在分配中受到损失的人。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社会整体和谐。(作者系

清华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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