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垄断国企要继续保持垄断地位 必须向国家分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 16:1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评论员 吴铭

  如继续保持垄断国企的垄断地位,就要继续呼吁监管,执行其向国家分红

  垄断国企改革最近在社会互动的背景下取得了明显进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茅日前表示,将健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清理整顿工资外收入,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在此之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已发出被称为“限薪令”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的薪酬水平严加约束。

  不过三四年之前,中小国企改制浪潮做最后的冲刺之际,人们要求国企改革的最主要理由还是要打破平均主义,保护企业家的剩余索取权;转眼之间,人们要求国企改革的一大理由已经是要求社会更加平等,为垄断国企员工待遇过高而感到不平。

  对于不同社会群体来说,垄断国企的不公含义并不一样。对于希望在

垄断行业一试身手的民营资本尤其是外资来说,国企的垄断是不公;对于社会平民尤其是那些在国企改制中仅仅领到屈指可数的“遣散费”的下岗职工而言,垄断国企的高工资也是不公。当然,以前国企改制时候下岗职工的待遇并没有太多人同情,以现代经济学标准看是必要的“不公”,因此今天站在以往下岗工人的角度来批评垄断国企的高工资,会有点理论立场不协调;但是,这种立场不协调,并不意味着垄断国企的高工资就是公正的。

  如今,估计不太会有社会贤达出来为垄断国企辩护。尽管垄断国企非常庞大,但在本质上它们和那些已经完成改制的中小国企并无二致,都存在所谓“所有者缺位”问题。并且,人们基于民企创富热情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备受压抑的历史悲情,往往认为,垄断国企的垄断是压抑性制度的重要一环。

  同时,今天垄断国企还必须面对另一种悲情,它们来自那些有利益受损感的社会平民,特别是那些曾经在改制浪潮中倍感失落的下岗工人。

  如果说改革就是垄断国企的自我救赎,那么首先的问题是国家和垄断国企自身对垄断国企责任做何判断,对改革的方向有何决断。对于社会公众和舆论来说,首先的问题就是,如果说垄断国企有问题,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对于不同的社会群体而言,垄断国企的问题所带来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对于民营资本、外资及它们的同情者而言,倍受诟病的就是垄断国企的垄断地位,至于国企员工工资多高并不是问题,因为如果这些民营资本或外资进入垄断领域,工资或许开得更高。对于一般社会公众而言,一些垄断国企具有垄断的地位,却没有很好地尽垄断者的义务;是国家公共财政的重要源泉,却贪图小部门的利益。

  至于垄断国企的垄断地位问题,对于一般民众而言,则意味着如果继续保持垄断国企的垄断地位,则就要继续呼吁对国资的严格监管,执行垄断国企向国家分红,然后国家财政收入在税收之外另有一个丰沛来源,这样一来,每个普通个人和一般企业就可以相对少交税,多积累。

  从国家目前已有的改革措施(包括“限薪令”和国企分红制度的出台)来看,方向更倾向于尽垄断者对于国家财政的义务,以及更严格地约束国企。这也意味着,政府相关部门可能更倾向于认为,不能尽垄断者的责任和义务才是真正的要害。这种看法,更接近于一般民众基于更乐意少交税的立场而对垄断国企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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