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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刚:开放金融呼唤银行经营政策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 14:48 招商周刊

  - 特邀顾问 李孟刚

  11月15日中国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这是中国政府对入世承诺的全面兑现,更是中国金融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大举进军的号角。诚然,外资银行进入中国,有助于打破金融垄断,提高金融效率。但更多的还将是随之而来的残酷竞争。如果说此前只是少数外资银行参与的“三国之战”,那么接下来演义的将是更趋激烈的争夺中国金融市场的“世界大战”。

  面对此番金融开放,中国政府如不能及时调整银行经营政策,那么这场金融大战必将是以牺牲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的中长期利益为代价。外资银行利润的获取和增长,则更是以牺牲中国国民利益、恶化国内收入分配格局、抑制内需增长、削弱国内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和基础为代价。这绝不是耸人听闻,而是基于目前中国金融惰性和金融经营缺失的一种研判。

  金融惰性:加剧金融系统脆弱

  目前,传统业务依然是中国商业银行的主导业务,而传统业务中95%以上的利润则来源于存贷款息差。四大国有银行中,除中国银行外,另外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息差收入均达到了总收入的90%以上,其他股份制银行的这一比例大致也都在70%以上。这种主导业务过分依赖传统业务,而传统业务利润又过分依赖存贷款息差的现象,就是所谓的金融惰性。

  长期以来,中国存贷息差一直维持在比较罕见的高度。国际上息差的平均水平是1.5-2个百分点,北美比较高,也不过2.5个百分点, 但中国的息差却异乎寻常地达到了5-6个百分点。中国一年期的存款利率是2.25,一年期的贷款利率是5.85,仅法定利率差就有3.60个百分点,再加上存款利率上面封顶、贷款利率可以上浮,实际操作中的存贷款息差还要大得多。以调整后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85%)为例,城乡信用社可以在5.265%-13.455%的范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其他金融机构的浮动区间则更大。

  为将巨大的存贷款息差转化为实际利润,银行本能的反应就是主动扩大放贷。然而,这恰恰递延了中国国内银行运行的低效率,助长了依靠息差获利的金融惰性的升级,抑制了银行业务创新的动力,减弱了银根收紧的政策效应,加剧了中国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则会直接威胁国家的金融安全。

  分业经营:凸现金融经营缺失

  目前,中间业务已经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一道,构成了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在发达国家,中间业务收入占商业银行总收入的40%-50%,汇丰、渣打、花旗等国际知名银行,这一比重则已达到七成以上。尽管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也十分迅速,增速远远超过同期各项营业收入增长,但相较于资产和负债业务而言,中间业务收入所占比重仍然偏低。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1998年至2004年,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由20.66亿元增加到123.01亿元。6年时间,增长了约4.95倍,远远高于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增长率7.31%。但尽管如此,中间业务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最高也仅有6.34%,与发达国家近50%的平均水平相差甚远。

  目前,中国金融行业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交叉经营的领域被列入禁区,从而使得商业银行难以设计开发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业务产品,而仅限于银行卡、结算、代收代付、电子汇划、代理保险和基金等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产品,业务的集约水平和服务档次不高。这正是制约中国金融产业中间业务成长为支柱性业务的根本原因。

  短线收效:适度提高存款利率

  2004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启动了中国9年来的首次加息,同时也为金融市场走向成熟平添了“点睛”之笔。但是,面临即将拉开的以中国为战场的世界金融大战,中国必须审时度势,适时、适度提高存款利率,将存贷息差逐步缩小到或接近国际水平。

  首先,提高存款利率有利于维护银行经营安全。有些专家认为,单方面提高存款利率、缩小利差,会危及银行的经营安全。持这种观点,主要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中,利差收入高达九成,中间业务收入仅为6%,单方面提高存款利率,将大幅降低银行的营业收入。然而笔者认为,利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实际是一种非常尴尬的经营局面,也是金融惰性的集中体现。为保证四大银行稳定上市,中国政府制定和执行的现行存贷款利率政策,可以说是一种近乎垄断性质的保护政策,而这恰恰是银行经营的不安全因素之所在。缩小利差也正是为了消除经营中的这一不安全因素和改变利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的不安全现状。四大国有银行作为中国金融的支柱和经济动脉,必须不断提高自身在残酷的竞争环境中求生和发展的技能。

  其次,提高存款利率有利于抑制投机资本。中国的高存贷利差水平,大大提高了金融套利空间,因而必然刺激外资的大量流入,特别是国际投机资本的流入,这无疑会增加中国控制货币的难度,进而挑战中国的金融安全。上世纪80年代发生在泰国、韩国的亚洲金融危机,其导火索正是国内外利差的巨大差异招致的国际投机资金涌入。虽然中国目前实行外汇管制,但国外的投机资金却总会有办法、有渠道进入中国,这一点我们不能自欺欺人。所以,单方面提高存款利率,使中国存贷息差提高到或接近国际息差平均水平,大幅度降低套利空间,一定程度上会抑制国际投机资本的进入,从而相对提高国家金融安全度。

  尽管提高存款利率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储蓄、抑制消费,但这一影响并不明显。在中国,消费对利息的敏感度是非常低的。正如多年来数次降息并没有达到刺激民众消费的预期,适度增加存款利率也不会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现有的消费现状,更不会抑制经济的增长。再者,提高存款利率还有利于增加储户的预期收益,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正负效应相抵,提高存款利率不会削弱市场的消费增长。

  巨额息差是国有银行垄断时期的特定历史产物,但这种垄断利润毕竟还属于国有,且最终会惠及国民。然而,随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相继上市,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国内金融市场的冰面已悄然融化。如此,则本该属于国民的垄断利润也就不应该再继续下去,留待外资银行“撇脂”。因此,笔者认为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应适度提高存款利率,将存贷息差逐步缩小到或接近国际水平。倘若果真如此,这应该是基于政策层面打响的金融大战的第一枪。不过在此,笔者需要强调的是,提高存款利率、缩小息差,还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也可以说仅仅是解决金融惰性和金融经营缺失的扬汤止沸之举。从金融业可持续增长和提高中国金融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角度看,还必须逐步改变金融分业经营管理的现状。

  混业经营:釜底抽薪之举

  受金融分业经营管理政策的限制,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较西方国家商业银行而言明显偏窄。在实际操作中,除光大、中信等少数同时拥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从事隐性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外,绝大部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仍主要依托于传统存贷款业务的简单延伸,即使涉足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基本上也都是通过代理方式进行的。

  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开始经营人民币业务,直接融资市场不断发展,利率市场化逐步实现。这些都将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严峻挑战。实行混业经营,鼓励发展中间业务,是中国商业银行有效应对外来竞争的必然选择。

  当然,尽管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体系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它所带来的风险也是必须加以正视和重视的。从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到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美国历时66年才走完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的轮回,中国实行混业经营模式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在目前的金融法律体系框架下,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试点是推进混业经营的一种可行方式。同时,我们需要尽快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在形成比较完备的“防火墙”的前提下,积极稳妥,逐步实现中国金融业向混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全面转变,这才是解决金融经营缺失的釜底抽薪之举。

  结语

  金融产业是中国最大的产业,金融产业安全问题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首要问题。汹涌而来的金融市场之争将是一场彼消此长的零和博弈。要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仅靠单打独斗是难以制胜的,需要整个金融业资源的有效整合和整体发力,而这更有赖于政府正确、及时、有力的政策导向。因此,要做到两手抓,采取“长短结合”的管理措施。一方面,适度提高存款利率,以求整改的短线收效;另一方面,尽快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中国金融业向混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全面转变,谋求长线发展。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赢得对方,赢得自己。

  作者系

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后、教授 中国产业安全论坛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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