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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侵占挪用的资金要限期归还,损失的资金要采取措施补足,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1月23日《新华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以及住房公积金被称为职工社会保险“四金”。目前情况下,这四项基金是社会安全网和稳定器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质性内容。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做好收缴、管好用好这些基金是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对于广大百姓以及整个国家发展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情。
一个时期以来,大部分地区和企业对于这项工作是重视的,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是认真负责的,在安全的基础上,保证了稳定增殖。但一些地方确实存在政策执行不严、管理不够规范、甚至侵占挪用等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震惊国人的上海社保大案、河南省濮阳市劳动保障局以减免企业应缴870多万元养老保险费为代价换取6辆轿车使用权案、黑龙江省阿城市社保局将918万元借给企业用作流动资金和担保利息案、浙江省温州市劳动保障局计财处用社保基金600万元购买国信优先股案、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政府挤占挪用社保基金1245万元案、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北州子镇党委政府弄虚作假套取社会保险基金69万元案等(新华社8月21日)。这些案件充分暴露出社会保险基金在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
这次国务院会议明确指出,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切实管好用好,确保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这是政府的重要责任。这就意味着,必须把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的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部门的头上,若出现问题,首先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
国务院会议说,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所谓“高压线”,就是说任何不能触摸,否则是要“电”死人的。这里面要切实防止这样一个现象。那就是在日常其他许多工作中,往往也有把一些重要性、不可侵犯性的事项称作“高压线”的,比如:干部选拔任用纪律、财经纪律、信贷纪律等等。但是,现实中,一些“高压线”根本就没有放电或者说是“高压”其实是“低压”,根本“电”不死人。
社会保险基金是百姓用“血汗钱”缴纳的,被社会广泛称为百姓的养命钱,足见其重要程度。被列为像“高压线”一样不能触摸,是恰如其分的。在坚持继续扩大覆盖面,最终使国人全部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必须管好用好现有存量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是赚得起赔不起的资金,必须坚持在安全基础上的保值增殖,必须以国债、银行存款为主要投资对象。必须保证社会保险基金这条“高压线”切实通电并且是高压电流。任何人侵占挪用都将被烧焦丧命。必须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侵占挪用的资金要限期归还,损失的资金要采取措施补足,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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