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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平被罢免看高校破产隐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 08:5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吕翔

  《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蓝皮书称,2005年我国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量约在1500亿至2000亿元之间。不少地方高校目前都已是负债累累。比如,山东省教育厅所属23所高校截至2005年5月,贷款余额75.4亿元,仅利息就需要4.3亿元,而省政府对高校投入的增量每年只有1亿元。一些中央直属高校同样债务缠身。11月15日的《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引用业内人士的话说:“按照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一些高校其实已经破产。”

  破产的说法主要来源于高校的无序扩张。如位于河北廊坊的东方大学城投资金额达50亿元,广州某大学城总投资120亿元,江苏等地一些大学城投资最少也在40亿到50亿元。由于财政投入和其他融资渠道有限,高校扩建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信贷。据业内人士估计,银行贷款占到学校基建总投资的80%以上(《河南日报》10月20日)。一些高校不仅从财务核算上来看已经破产,从实际运行上看,其实也已经陷于困境,现在,每当还款高峰期到来,部分高校的运转就有困难。

  而11月21日,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的被罢免,让我们不得不正视:大学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资产流失问题,有可能成为引发高校资金危机的另一隐患。据《上海证券报》记者调查,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单平擅自与深圳某公司签订《委托资金管理协议》,将学校1亿元资金分三批交给该公司,用于在

股票二级市场进行运作。该公司收到学校资金并购买股票后,将所购股票用于质押融资。截至目前,天津大学到账资金仅234.67万元,该校1亿资本金损失至少3758.83万元。

  因为一位校长的决策失误,3758.83万元资金化为乌有。实际上,这种触目惊心的资产流失现象并非个别。那么,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源在哪里呢?

  我国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从权力分配角度看,“负责制”是对高校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离,即党委被授予决策权,校长被授予执行权,两者相互制衡。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这种权力分配平衡常常被打破。比如,对单平事件,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是:单平失职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把本应由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为个人决断。问题在于,天津大学多达1亿元的资金,单平竟然能够一人作主,交给某公司,其权力制衡机制还存在吗?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反省。

  其实,高校的扩张何尝不与此有关?一些高校之所以敢于不顾自身实力,盲目扩张,动辄投资数亿元资金扩建,与权力制衡机制失控、大学主要负责人独断专行不无关系。基建投资巨大,在权力监督机制缺位的情况下,存在着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仅此一条,就足以令高校的负责人有盲目扩张冲动。更何况,贷款来自于国有银行,高校也是国家的,一些校长确信,无论高校欠债多少,国家也不会将之关掉。在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高校的扩建乃是一种必然。

  无论资产流失还是盲目扩张,都与高校主要负责人权力过大而又缺少制约有关,这是导致高校破产隐患加大的主要根源。因而,有关部门应该从单平事件中吸取教训,及时消除高校主要负责人一手遮天的现象,加强权力监督,防止高校因主要负责人权力膨胀而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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