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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部门利益任重而道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 13:14 南方日报

  本报评论员

  部门利益的膨胀很有可能导致某些群体性官员腐败事件,而且在缺乏完整、科学的自下而上的权力监督机制的情况下,其“利益均沾”的特点会弱化来自部门上级、同僚的监督,从而增加反腐成本

  继在10月份《瞭望》周刊撰文《警惕部门利益膨胀》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之后,近日,现代国际关系学院中国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再次在媒体指出,部门利益膨胀问题其实比其文章中所述的要严重得多,在一些地方它已导致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基础稳定和持续增长,而且在立法、部门决策受到境外利益集团的影响时,还进一步加剧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的不均衡性,使外资企业占据了市场地位优势,使内资企业面临着不公平竞争,扭曲了市场资源配置,深深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安全发展。

  顾名思义,部门利益是指本应以维护公共利益为要旨的行政部门,置其本职于一边,追求单位局部利益甚至是某些小团体或少数领导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并进而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公共权力私人化、政府公司化。中国素有“法不责众”的传统,在这个心理驱动之下,部门利益的膨胀很有可能导致某些群体性官员腐败事件,而且在缺乏完整、科学的自下而上的权力监督体制的情况下,其“利益均沾”的特点会弱化来自部门上级、同僚的监督,从而增加反腐成本。

  经济学家周天勇曾指出,部门利益膨胀的症结在于,在行政、执法和司法机构设置和增加人员时,对相当多的机构,财政不全额拨款,而是给“政策”,这就为罚款和乱收费留下了空间。但这只是根源的一部分。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部门利益问题更与我国既有的行政管理体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早在共和国初创的年代里,就有过“条条专政”和“块块专政”的争论,其实质不外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问题的纠葛。只是在当时国家主要追求基于传统社会主义信仰的意识形态目标,部门、地方均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没有多元化的利益集团,也没有较为突出的独立的部门利益。

  近30年市场取向的改革,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集团。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包括中小企业、农民、下岗工人等在内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而另一方面,行政部门对立法往往具有巨大的影响力,遂造成了某些部门利益的法规化和“一枝独秀”。近年来,从教育收费到

医疗改革,再到住房制度改革、国家
宏观调控
,为了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中央严令迭出不尽,却难收其效,其病根概在于此。

  要破除部门利益,最为直接而关键的当然是要推进行政机构改革,使工商、质监、城管、交通、公检法等由财政全额供养,与经济利益脱离。但是,昔日李昌平提出“三农问题”的迫切性后,得到7个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批示支持这个尚方宝剑之后,曾在当地力行类似改革,以财政供养一度乱收费的七站八所,但最终他因切断了地方某些头面人物的财路而遭到强烈反对,不得不远走他乡。以此观之,仅仅依靠在全国推行这种包养式的财政体制改革,势必极可能引起某种剧烈的政治反弹,恐怕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最为重要而深远的改革举措应是扩大弱势群体的发言权。这已为世界各发达国家政治现代化的经验所证明。就此而言,我们显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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