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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版集资建房的现实价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 08:49 深圳商报

  一度得到四方响应的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经历了一年多的沉寂后,在温州迎来了第一缕曙光: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项目近日拿到了政府挂牌出让的地块,这是国内首个拿到土地的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据测算,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为每平方米5300元,低于周边同类楼盘市场价30%。在全国城市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这个消息令人兴奋。

  现在,合作建房的温州模式能否从个案变成范本更令人关心。温州模式是在现在住房开发建设体系下的成功典范,并没有借助特殊政策,表明有一定的市场可行性;同样,合作建房与房地产开发商在同一平台上竞技,又并不具备太多优势。但是,合作建房给了人们一条买得起房的现实通道,也符合政府降低房价、保障民生的政策导向,从这个意义上看,鼓励和积极探讨包括个人集资建房在内的住房实现形式具有现实价值。

  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委托开发商以1亿多元的价格拿到了政府挂牌出让的地块,而且是以市场化手段取得,这是个人合作建房可行的根本之处。它意味着个人合作建房可以摆脱纸上谈兵的命运,而且可以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操作。政府不需要给予个人合作建房任何优惠政策,没有伤害市场公平,也没有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失,因此,主管部门应该积极看待个人合作建房的意义,把它当作扭转房地产市场供需双方不平衡局面的新生力量善加对待。

  

房价在可承受范围内则是合作建房可行的现实基础。首个合作建房项目地块均价为每平方米4100元,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为5300元,低于周边楼盘市场价1000元左右,差价达30%。仔细分析这30%的差价,应是交易成本大幅降低所得。地块是公开挂牌出让,必有其他地产商参与投标,从地价上获得的优惠不会太多。开发商之所以愿意接受委托,看中的应该是无需资金、项目推广和销售人员投入的好处,而且免去了产品市场定位失策的风险。这些成本和风险被“转嫁”到了个人合作建房者身上,当然他们是在自愿原则下,费时耗力走到一起,并且提供了建房资金。

  此前,有房地产开发商极不看好甚至“鄙视”合作建房的前景,认为与市场经济分工原则背向而驰。如果我们把这种合作方式看作是房地产市场的流程创新,而且也能使双方受益,再持这种观点就是固步自封,也将丧失这一市场的主动权。甚至,中小开发商不妨考虑借此壮大实力、打响品牌。

  当然,善待合作建房并非一定要让它成为市场主流。合作建房也有先天弱势:首先是与开发商在地块获取的竞争上没有资金优势,为了获得与市场均价的差额,他们在地价接受度上受限较大。其次是合作建房者呈散沙状态,凝聚这些力量要付出很高成本。此外,房产商的专业运作和产品创新能力是不可否认的。但是,让消费者有多种选择正是发展市场经济的目的,合作建房可以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有益补充善加利用。

  在合作建房尚处萌发阶段,政府不妨考虑给予适当鼓励政策,比如,如果合作建房者均是首次置业者、户型符合70%均为9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地价给予适当优惠,这本身也符合国家调控政策。同时,也要防止投机客钻空子;还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加入,提前开展信贷服务,借助银行力量解决部分中等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本报评论员 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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