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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应本土化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 08:43 深圳特区报
与会300多名中外代表围绕企业社会责任与和谐社会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昨天,为期两天的2006建设和谐社会与企业社会责任(深圳)论坛在五洲宾馆落下帷幕,与会的300多名中外代表围绕企业社会责任与和谐社会、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以及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作用等议题展开广泛研讨。 把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中国化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作为一种外来的运动,目前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都是国外组织制定的,并未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现实情况相结合,因此,论坛上,不少与会代表都呼吁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本土化,根据中国国情和企业实际着手制定中国式的衡量企业的考核标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王茂林: 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中国化,根据中国国情和企业实际着手制定中国式的衡量企业的考核标准,考核在中国的企业,每年评选出一批对社会建设、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企业。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一是在企业内,要为出资者创造利润,为员工创造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护其权益,构造各利益主体之间和谐氛围,二是在企业外,要树立诚信、守法、公正形象,要向社会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依法纳税,维护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科学发展观组织生产,主动承担维护自然环境义务,支持和赞助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救助灾害、帮助残疾人。 全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构建新型的企业社会关系,应该采取“政府引导、妥善应对、稳步推进、和谐发展”的策略,把它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总要求上来。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 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社会责任标准是什么,社会责任标准由谁按什么标准制定。 如果社会责任标准由最不发达的国家按照最低的标准制定,我们认为那将毫无意义。但是如果由发达国家制定,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那将导致新的不公平,毫无疑问地将成为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单方的贸易壁垒,甚至成为干预他国内政的政治工具,那将不利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如果社会责任标准是按照所在国家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的,那么应当承认其积极意义。 科学发展是企业履责基础 推进企业履责会不会对企业发展有负面影响,企业履责与企业发展究竟是矛盾的还是统一的?与会代表对这个许多人关注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不少人认为,企业发展是企业履责的基础和保障,同时,企业履责又不是纯粹的支出,而是企业在当前世界经济环境中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国防科工企业管理协会理事长徐鹏航: 就我国现有的发展水平而言,企业社会责任,最关键最重要的是发展问题。企业的发展,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和保障,没有发展作为基础,企业社会责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企业要承担和履行好发展责任,必须切实树立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观。不少企业目前增长方式的特点,是高消耗、低效率、重污染,以大量的资源、劳动力和环境投入,换取高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讲,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改善生产和产品结构,转变企业发展模式,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所在。香港乐施会中国区总代表廖洪涛: 由于商界及社会互相依存及互相影响,企业必须从伙伴的角度出发,照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才能达至可持续发展和业务增长的目标。因此企业对社会责任作出的承担,亦必须具有长远的眼光和完备的策略,将它视为企业策略规划的重要部分。与此同时,亦要从整体社会发展的全局观出发,平衡社会上不同群体的利益及需要。 本报记者 杨丽萍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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