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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功能在于保持平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 15:10 中国经营报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徐春梅、王晶

  Andrew Terry是国际特许经营学会主席、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教授,同时也是国际特许经营法律方面的专家。在我国即将出台新的特许经营法规之际,他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世界各国的特许经营立法情况,值得国内有关机构和投资者借鉴。

  国外盟主在中国面临法律困境

  《中国经营报》:国外的盟主是如何看待目前中国的特许经营法律法规环境的?

  Andrew Terry: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受关注的市场,同时也为国外特许经营盟主提供了巨大的潜力和机会。但现在中国特许经营还处在起步和改革阶段,正规的法律尚未建立。因此对于国外公司来说,会面临法律方面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中国正准备向国际法规靠拢,但在地方法律这个层次上,官僚方面的原因会让国外盟主遇到很多的困难;此外在

知识产权问题、中国特许经营界对合同的理解、以及产生纠纷后如何解决等方面的问题,也是国外企业会遇到的麻烦。

  盟主的重要信息需要公开

  《中国经营报》:对于公开盟主信息从而避免欺诈行为的发生,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特许经营立法对中国有哪些借鉴的地方?

  Andrew Terry:目前,除了立陶宛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公开制度法令并不是很完善外,大多数的国家都要求有事先的公开制度。对于没有在合同当中规定的事先公开,很多国家都要求盟主提供一些信息:比如盟主的经验、曾经面临的一些诉讼,以及创业的成本等。还有不少国家要求盟主对现有的网络提供信息:比如目前拥有多少连锁门店、如何联络到这些门店、中断合同以及延续合同的有多少家等。这些其实都是非常重要的信息,甚至有些国家要求盟主进行审计,提供财务报表。对于合同事项,澳大利亚以及美国联邦立法都要求有综合的公开制度,比如收费以及对于来源、产品供应的限制等。

  货比三家选择盟主

  《中国经营报》:在实际操作中,国外的盟主是如何选择加盟商的?加盟商是如何选择盟主的?

  Andrew Terry:对于盟主来说,首先需要顾问来帮助筛选申请的加盟商,关键看他们有无相关的优势、经验;其次是对申请者进行

心理测试。但是在澳大利亚,盟主倾向于选择当过兵的加盟商,因为他们更容易接受命令,而且一般年龄合适以及有政府的补贴金。这部分军人通常在网络上给自己做广告,盟主会主动找上门,询问是否有兴趣加盟,其中可能只有50%感兴趣、5%填表格并进入面试。

  而对于加盟商选择合适的盟主,首要是兴趣,如喜欢与人打交道或户外工作,因为从事特许经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其次是选择和观察,需要货比三家。在澳大利亚,不同项目的加盟费在0~20万澳元不等,对于缺乏资金的加盟者可以选择不需要很多初始费用的项目。在澳大利亚,大约有20%的盟主会给加盟商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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