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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租赁房须明确政府公益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13:47 新快报

  - 毕舸

    深圳首批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于近日开始。不过,面向的对象不是普通市民,而是公务人员。首批为深圳市公安局提供40套政策性出租住房(深圳新闻网11月11日报道)。

  在不久前出台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提出,今后五年内深圳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1.4万套,建筑面积570万平方米。10月31日,首宗含公共租赁住房的地块也成功出让,从而拉开了深圳效法香港政府公屋、面向普通市民提供廉价租赁住房的帷幕。

  这次面向公安局公务人员提供的房源共计40套,面积均在30-50平米之间,月租赁价格在250-350元之间,基本符合廉租房的定义。

  由于

经济适用房存在较多的历史问题,近年来,有关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的呼声渐高,中央也把廉租房建设看作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又一重大举措。但70个地级以上城市至今尚无廉租房的寸土片瓦,让人感到这一举措推行之难。

  另一方面,在已经兴建廉租房的城市,也存在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一些地方有相当数量的中低收入者抱怨廉租房粥少人多,难以轮到自己头上,另一些地方却出现了廉租房闲置的现象,许多进城务工人员宁愿睡工棚也不去沾政策的“光”。

  笔者以为,把廉租房从如此尴尬的局面中解救出来,必须革除三大弊端。

  第一大弊端,是政策执行的敷衍化。尽管中央对廉租房建设的决心很大,但一些地方总是想在尽可能减少财政投入的前提下,完成中央交代的任务。与当年经济适用房放盘给房产商、从而分摊政府投入的做法不同,目前廉租房的建设基本上需要政府全扛。建设部指出廉租房现存的四大问题中,首当其冲的就是“部分地区对廉租房建设重视不够”。民众所能指望的,就是中央尽快采取强有力的有效举措,监督地方政府尽快履行自身的义务。

  第二大弊端,是廉租房定位的边缘化。不少地区之所以出现廉租房被民众“嫌弃”的景象,是因为这些廉租房通常建在交通不便、公共设施不全的边远地区。而实际是,中低收入者对城市繁华地带的依赖性更强,他们的生计往往是从商业发达处分一杯羹。

  廉租房的边缘化,让中低收入者发现,如果选择廉租房,自己要付出比以往高得多的交通、上学等生活成本,这给他们增加了不少新的难题,他们只好放弃。

  第三大弊端,是廉租房申请门槛过高。由于资金的缺乏,导致廉租房数量少,作为对应之策,一些地方便对廉租房申请设置了过于苛刻的条件,申请过程的程序繁琐,致使许多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者望而却步,于是就出现了高门槛下的门庭冷落,宝贵的廉租房资源被浪费的现象。据报道,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仅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这样一个寒酸的数字与政策设计初衷的差距,值得我们反思。

  政府的公益责任应是刚性的,是不容讨价还价的。深圳首批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对象是

公务员,也许有诸多考虑在内。但未来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是否会演变成政府内部福利,而让低收入市民的希望落空,确实值得我们仔细观察、认真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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