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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资费上调缺少程序正当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姜松

  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根据这一通知,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

  不可否认,邮政部门选择了一个很好的调价时机:邮政改革为上调邮资提供了一个天然的借口,而此时调价,正好可以抓住元旦前寄发明信片最集中的这段时期,将不菲的利润纳入囊中,不能说 不聪明。

  然而,这次调整资费却由于缺少了程序正当性———没有经过听证,而显得名不正、言不顺。

  我国《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三条也规定:“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列入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应当实行听证。”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事先没有经过听证,就涉嫌“擅自定价”和“非法定价”。而邮政被列入“重要的公用事业”类,其价格调整是应当实行听证的。实际上,对这一点发改委也是完全认同的。据5月29日的《市场报》报道,今年上半年成品油提价的时候,就成品油提价为何不举行听证会这一问题,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的回答是:“公共交通、邮政、电信、城市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等价格与收费都可以列为听证项目。没有列入听证目录的商品价格可不举行听证。”

  成品油提价不听证,是由于没有列入听证目录,而“邮政”在听证目录中位居第二的位置,发改委为何也不听证?发改委该如何自圆其说?此次调价幅度非常之大。信函资费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提价达50%。相比之下,美国邮资的涨幅就小多了,从今年年初开始,美国上调了邮资,一类邮件邮票价格从37美分上调至39美分,增加了仅2美分,这是自2002年6月以来美国邮政资费第一次上调。

  可以想象,如此之大的上调幅度,如果召开听证会,通过会有相当难度,但未必不能通过,而发改委和国家邮政局避开听证,直接发出调价通知,且从15日就开始执行,完全绕过听证关,程序就难免遭到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一直在强调听证会的重要性。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陈万志提出,价格听证中老百姓最关心的是“涨”还是“不涨”,然而,拿出来听证的往往不是“涨”与“不涨”,而是“涨多少”,听证会几乎“逢听必涨”。就此,国家发改委在书面答复陈万志委员的建议时指出,现在一些地方的听证会的确存在问题,国家发改委正着手修改《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从制度上对价格听证进行完善。

  制度的设计和制定者,只有严格地以身作则,为公众树立表率,才能赋予制度刚性的权威。而今,发改委带头调价不经过听证,其他部门还能认真遵守听证制度吗?这一点不能不让公众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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