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自觉个税申报将形同虚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10:07 金羊网-新快报

  ■毕舸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个税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以上者须申报。

  有关个税话题的讨论,近年来一直热度不减,人们关注个税改革,是在寻求一种更合理的公民权利与义务对等、纳税人支出与政府公共服务均衡的个税体系,它的核心来自于对公平与效率的兼重,在个税征收的资源占有上更讲求公平———收入多的人相应地要按比例多交纳一些个税,收入少的人则按同样的比例少纳个税,如此才能体现个税“二次资源分配”的原则。

  可惜的是,“工薪阶层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占到了65%”、“征税奈何不了富人”之类的数据,让中低收入者尤其不满,他们认为在个税征收的资源占有上丧失了公平,其倒挂结果是穷人多交税,富人少付出。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集体情绪,税务系统开始把征收重点瞄准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以期作为对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情绪补偿。不过,我们首先要澄清一个概念:年收入12万以上者,究竟集中在哪些行业,是否可以用统一的手段促使其自觉申报?

  我们大致可以估算出:能通过垄断经营获得垄断利益或高额利润的企业、一些社会公共事业部门,如某些公共教育机构、某些公共医疗机构也存在利用行业垄断地位索取高额利润、其相当部分的从业者肯定是年收入12万以上者;一些高校教师、医生利用专业技能或其他优势,腰包鼓胀,也是年收入12万以上者。

  税务部门首先要查清其所谓“灰色收入”或者“福利相抵”———比如许多企业员工享受各种实物补贴,医生或教师走穴、收红包基本是暗地进行,要查清并折算成收入的一部分,恐怕是个相当复杂的技术活。

  而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建筑工程承包人,也已经被公认为年收入12万以上者,但税务部门也未必真的能从他们那里多收些税。这里,我要澄清一个误区,个税主要针对收入,而公众对“企业主家产百万,交纳的个税却和我们常人差不多”感到不公,是因为他的

股票、企业固定资产等属于财富,收入是流量的概念,财富指资产净值,表达存量的概念,财富只要不变现,就无法计入收入范畴中,也就无法征收个税。税务部门对这部分群体的个税交纳监管,更多地是象征意义。

  至于年收入远远超过12万的演艺界人士、足球运动员,其收入来源也是五花八门,比如,我经常看到“某场球赛获胜,老板大喜之下奖励100万”,这当场兑现的钞票是否纳税了?恐怕需要税务部门及时跟踪。对于这些生活与收入总处于动态变化中的人,税务部门的监控必须像

信用卡管理那样———任何数字的微妙变化都被记录在案。

  个税公平与效率的体现,需要信用系统建设的支撑、其他税种的配套,依靠自觉的个税申报形同虚设,而相关的收入真实信息调查、监管体系又尚未建立。因此,就目前来看,“年所得12万以上者须申报”很可能无疾而终。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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