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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鲜令推迟 双方观点仍未统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 09:03  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记者从国家标准委员会网站上了解到,尽管11月1日是《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正式实施的最后大限,但是某些行业仍然可以延迟执行。

  国家标准委的通知上称,“经了解,在国家标准委《关于公布部分企业库存食品标签延期使用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5]76号)中提及的部分企业食品标签仍有较大库存量。为减少企业损失,凡符合GB7718-1994《食品标签标准》及相关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可延期使用至2007年1月1日,望以上企业尽快做好GB7718-2004的实施工作。”

  通知一出,原本今天就要开始实行的“禁鲜令”又要延迟。而在此之前,北京、广东等地奶协曾联名“上书”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解除禁鲜令。国家质检总局对此明确答复,坚持认为液体乳产品名称不宜标“鲜”。

  “一直到目前为止,支持和反对‘禁鲜令’的双方观点还未统一。”中国奶业协会理事王丁棉向记者表示,“但是估计强行推行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强制推行‘禁鲜令’,对中国乳业造成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据了解,按照“禁鲜令”的要求,还原奶也可以作为原料生产巴氏杀菌乳。而巴氏杀菌乳禁止标注“鲜”,就会混淆鲜奶和还原奶的区别。

  反对方认为,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对牛奶实行“禁鲜令”。

  据业内分析,“禁鲜令”如果开始实施,最大的赢家将是蒙牛和伊利,而对于一些以生产鲜奶为主的企业就将是一个打击。在“禁鲜令”支持方看来,目前易于储藏的超高温灭菌奶已经占领了市场60%的份额,因此为了在市场上立足,巴氏奶就逐渐把名称变为“鲜奶”,而强制性国家标准从未允许巴氏杀菌乳使用“鲜牛乳”的名称。中国乳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冈表示,国家的法律从来就没有允许在乳制品名称中用“鲜”字。

  对此,质检部门给出的说法是只要加工过的食品就不能说“鲜”,真正的鲜牛奶是刚刚挤出来没有进行过任何加工的。而目前在市场上的牛奶在经过杀菌后已经流失了一部分营养,因此再称自己是鲜奶就会误导消费者。

  上海市奶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则表示,刚刚挤出来没有经过加工的牛奶是生牛奶而不是鲜牛奶,因此不存在质检部门的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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