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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要重拳更要爱抚 中国房价不应有底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11:11 《理财周刊》

  文/江南

  高潮过后总是难掩颓唐与静默。在经历了几个月的关于“房地产二次调控会让房价‘跳空’还是自身沦为‘空调’”的喧嚣与争论后,争论当事人与媒体似乎都有些疲累,唇枪舌剑刀光剑影的交锋少了,剩下的只是零散“房奴”的呻吟、个别房产“大佬”的口水以及偶尔关于“金九银十”的意淫。

  然而,进入10月以来,随着国土资源部等部委的行动以及全国房产督察行动的展开,很多对“国六条”有口号无行动的地方政府快马加鞭地上马调控细则,而中央也似乎有意通过立法的形式改变土地供应制度,这种对“地根”的调控则很可能造成表面不热闹却效果持久的影响。

  据2006年10月15日《新华网》的报道,国土资源部人士透露,一份名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已基本修订完成,待国务院审批后,未来几个月内可正式下发。

  该《办法》要求,建设用地出让涉及的“两税一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将进行调整。初步规定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各提高一倍。

  至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收支,将采取在财政部系统中设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专账”的方式,按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并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作为当期收入安排使用。在这个过程中,土地出让金将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

  实际上,这个《办法》的内容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就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提出,随后,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分别向国务院上报了各自的方案,并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亲自审批。但是,这个《办法》被普遍认为不可能在两三年内出台,因为它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极大,且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1994年中央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时制定的原则,要落实这一制度必须花很多时间与各地方政府沟通协调。

  《办法》中明确,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将用于农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并且要求有3%的比例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从这两个环节可以明显地看出,这是在相应“和谐社会”的号召,努力挽回因房地产过度开发导致的社会问题,也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尽管很多人士强调“房产调控”只是让房价“稳定”而不是“下跌”,但是从中央政府的考量思路来看,在局部性经济发展与全局性社会稳定之间,明显选择了后者。

  故此,这个《办法》即将出台的消息被看做是对土地开发膨胀趋势的一记“重拳”,但是,笔者在为这记重拳喝彩的同时也想提出自己的建议:对老百姓而言,更需要几记“爱抚”。

  何谓“爱抚”?简而言之,就是不能让这种调控措施仅仅流于法规层面,它需要得到环环相扣的落实,对违法者的严正警告乃至严惩,它更需要的是在措施过后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一系列春风化雨般的实在效果,民生福利的增加,不公平感的减少,感受到喝了“

心灵鸡汤”般的舒畅。

  然而,至少在目前这个层面,笔者不安地看到一些并不和谐的声音,比如消息传出,立刻兴起的是一轮新版的“地荒论”,称“两税一费”的提高会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成本,而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动力降低后必然导致土地供应减少,于是未来的房价一定会随之上涨。中国房地产调控的一大笑话就是:每个新政策的推出都会被解释为是政府要推高房价而不是相反!

  此外,这个方案拟将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并接受地方人大的监督,但这种制度能否管用令人疑惑。“两条线”看似能遏制地方政府敛财的冲动,可财政的“两条线”从来都是“量入为出”,无非是多个账本多道手续罢了,这方面的教训,看看过去几年医疗、教育系统爆出的丑闻就明白了。

  说一千道一万,调控措施千千万,就是没人出面一声喊:中国的房价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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