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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息联播:二手房如何处理维修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2日 22:1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让我们来继续关注住房公共维修基金,这也是我们最近几天持续报道的话题。大家都知道,公共维修基金是我们在购买一手商品房的同时就要缴纳的一笔费用。那么如果是从别人手里买的二手房那还要不要再缴纳这笔费用呢?

  专家指出,从原则上说,出售商品房的业主在当初购房时都应该是缴纳了公共维修金的,即便是公房等也应该是和单位共同缴纳了这笔费用。这样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该不需要再缴纳了,这笔费用是直接顺延给买主,只要更改户名就可以了。但专家提醒,为了确认前任房主是否缴纳了这笔费用,购房者一定要索要缴费凭证。

  我爱我家房产经纪公司东区运营总监说:“买房的客户应该要求业主提供公共

维修基金发票,以便知道原来有没有交过。如果这个二手
商品房
在原来的时候没有交过公共维修基金,在后期入住以后,
物业费
上会高,公共设施的中修和大修的费用需要另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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