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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间阶层作用不可忽视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 01:58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曲力秋 专家称其生活态度与人生观更具进取心并建言应更多关注穷人 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已经落下帷幕,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由新华社18日受权播发的《决定》全文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一种普遍的观点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中国新中间阶层的兴起和壮大将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新中间阶层”是近些年才在中国引起关注的一个新兴群体。与其近似的称谓有:“中间阶层”、“中等收入者群体”、“白领”等。 2002年1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向是中间粗、两头尖的“橄榄型”结构,这样的结构下,社会资源可以得到合理分配,阶层间的利害冲突减少,有利于社会稳定。而“新中间阶层”正是“橄榄型”社会的中心部分。 2006年9月下旬,由中国国情研究会启动的“中国新中间阶层生活调查”,为“新中间阶层”形象做了如下的勾勒:一、具有较高学历,受过专业化训练;二、主要从事脑力劳动工作;三、以工资薪金谋生;四、对社会公共事务有一定的发言权及影响力;五、强调自我成就、自我实现,对社会意识形态有相当的影响力;六、拥有生活必需的体面财富、闲暇时间。 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萧功秦认为,与那些暴发致富、有权有势的、保守的既得利益者相比,“新中间阶层”在生活态度与人生观上更具有进取心。 萧功秦说,由于自己的切身利益往往受到钱权交易与官僚系统中的非法行为的侵害与阻碍,因此,“新中间阶层”希望社会制度和法制的进一步完善,希望中国通过渐进的政治改革与制度建设,来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希望有更大的自由发展的空间和机会,他们是支持改革与社会进步的新的社会基础中的一种重要力量。如果说,暴发致富的特权阶级满足于体制的不健全,并从现有体制的漏洞中大量获取食利机会,那么,知识型“新中间阶层”则未必满足于这种现状。他们更倾向于体制改革,有着更强的改革要求与愿望。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李春玲认为,对“新中间阶层”的评价,现在大部分是强调他们在社会发展当中的正面作用。“新中间阶层”追求进步,在政治上也比较温和,他们希望社会平稳发展,比较支持稳健的改良主义道路,即我们所说的渐进式的改革。“新中间阶层”追求进步主要表现在他们对新事物、新现象采取比较开放的、宽容的态度,能使社会即向前发展又不会出现大的震荡。 萧功秦说,正如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所指出的,凡是“新中间阶层”在社会分层中占较大比重而上层与下层占较小比重的“橄榄型社会”,将会是一个既具有进取潜力而又较少激进心态的社会;相反,“新中间阶层”较少,上层与下层之间充满对立与冲突的“工字型社会”则往往成为激进革命的温床。 李春玲认为,中国目前的“新中间阶层”状况有点类似于美国上世纪50年代、日本70年代的状况。在西方国家,“新中间阶层”现象是二战以后出现的。那一时期,是西方国家经济大发展的时期,很多人有了钱,然后他们就买车买房,但那时的“新中间阶层”和现在的“新中间阶层”有很大不同,那些富起来的人们还只是满足于追求金钱和物质利益。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那些人的物质欲望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然后就有了精神追求。 所以,李春玲说,到了60、7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的“新中间阶层”开始有更多的精神上和价值观念上的追求。他们开始倡导平等、环境保护等运动。和西方国家成熟的“新中间阶层”相比,中国目前的“新中间阶层”还只是过多地关注自己的生活,他们还处于追求更好的物质享受这个阶段,他们对穷人的关注比较少。对此,李春玲说,“当然,这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20B7)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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