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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木銮:警惕部门利益影响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 07:08 每日经济新闻

  吴木銮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之前在《暸望》新闻周刊上发了一篇题为《警惕部门利益膨胀》的长文。文章抨击中央政府机构中部门利益膨胀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影响了决策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损害了社会公正与大众利益,增添了国家经济及政治风险”。10月16日《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则称:“文章发表时,正值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会议提出,要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有关建设和谐社会和解决‘特殊利益集团’等问题正为舆论所热议,而有关外资政策与国家经济安全的争论也正处在敏感期。江涌的文章,正好击中了这两个敏感话题的交叉点。”

  其实部门利益由来已久。

哈佛大学费正清教授就曾提出,中国自1950年代以来已经有部门利益。之后国内一直有其他重要议题需要处理,所以这些学界的意见一直没被重视。但江的文章指出,当前部门利益膨胀更加难以处理:部门利益法定化,部门利益国际化。其膨胀的烈度是当初学者始料未及的。

  立法大体的流程是部委提出草案,经政府的法制办公室核定,然后上交给政府行政长官表决,一旦通过就有可能进入人大议程。这种程序本身就有可能助长部门利益法定化。部门最了解自己利益所在,也拥有最充分的信息,因此,在立法中悄然加入利益“种子”还是很有空间的。

  有关的数据表明,近20年来,在人大通过的法律中,由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提交的法律提案占总量的75%到85%。此外,还有大量由行政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改革开放初期,为建立市场的基本规范,我国法律饥渴症可以理解,但后患是大批的法律人才速成,大量的新法律文本从印刷厂源源不断走向社会。这代法律人的弱项,就是只顾公平不顾成本,只顾条文设计不顾后果考量,再加当前造法过程不透明、执法过程不严肃,造成许多法律包括司法解释甫一面世,立即引起反面评价。

  要根治这一现象,最好的办法就是让造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此外,当立之法要立,不当立或者可以缓立的,可以在成熟之后再行设立。实际上,市场具有自发调整绝大部分的经济事务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是最好的例证。此法修订过程中全民参与,媒体热议,虽然有些部门不断地为失去

婚检而叹息,结果却让百姓大受其益。萝卜白菜各取所需!需要婚检一样可以婚检,不需要的如老年再婚的无需再受约束。各种婚检机构的收入少了,全民的福利却增加了。这种立法方式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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