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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流失暗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 11:23 《新青年·权衡》杂志

  国资流失问题的实质是部分人利用行政权力侵夺另一部分人的私产

  □ 辉格 青年学者

  最近人大常委会正在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五次审议,据媒体透露,此次修改的重点在于“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称这“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内容”。

  这种说法,让我对《物权法》的立法意图,禁不住要刮目相看—“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那用命令系统不是最好吗,何必多个立法的麻烦?

  国有资产从哪里来?

  截至2002年底,中国的国有资产总额约12万亿,其中仅由中央国资委管理的便达7万亿。这么多国有资产是哪里来的?答案是,来自财政投资和垄断利润。

  2005年,在75096亿社会总投资中,国有投资40046亿(其中中央所属的8650亿),占53%(2003、2004年这个比例分别为57%和64%)。这些投资自然就转化为了国有资产。

  同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9000多亿,其中中央企业6413亿,占七成以上,排名前十的央企,实现利润占全国国企利润总额的五成五。按国资委公布的数据,那些利润丰厚的企业,几乎全部以

能源、石油、电信、矿产品等垄断性产业为其经营主业。众所周知,垄断可以为垄断者带来巨额利润。而国有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并非在竞争中自然形成,而是由行政权力所创建,属于行政性垄断。

  这样看来,事实是清楚的,仅以中央而言,政府和它所控制的国企每年将大约6500亿垄断利润和2500亿财政收入合计约9000亿资金投入国有产业,形成国有资产,这个数字虽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例在逐年下降,但就绝对数字来说,每年还在以远高于GDP增长率的速度增加。这就是巨额国有资产的来源。

  流失,从哪里流到哪里?

  人们常说“国有资产流失”,但很少有人认真想过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流失”,究竟是从哪里流到哪里?

  想必大多数人会回答,自然是从国家的口袋流失到了私人的口袋里。但实际上,看了上面的数据,只要稍加思考,就会发现,所谓流失,其实是从私人的口袋里,流到了另一些私人的口袋里。

  具体而言,私人的财产,通过国家税收机器,通过国家自我创制的垄断权从私人消费者那里攫取的垄断利润,进入了国家财政和国企的金库;然后,再通过国有经济的投资体系,转化成了国有资产;最后,其中一部分通过各种腐败途径,流失到了某些私人的口袋里。

  在过去的十几年,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一直在进行,这对于市场化改革是关键而重要的过程,是十分可喜的。但秦晖先生曾提醒我们注意一个危险,即政府在推进私有化的同时,又不断地通过上面所说的那个回路,从私人那里侵夺财产,一手夺一手卖,永无止境。秦先生把这种情况叫做“尺蠖效应”。如果不切断上面这个回路,国有企业将成为一个尺蠖,一头侵夺私产,一头养肥另一些私产,这样,市场化改革将永无出头之日。

  所以,国资流失问题的实质是部分人利用行政权力侵夺另一部分人私产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则是保护私人财产免受行政权力之侵夺,一要消除行政性垄断对消费者的搜刮;二要控制税收的增长。

  谁最有能力侵犯财产?

  民法的立法意图是界定和保护人民在民事行为中的权利。古今中外,大概还没有一部民法是用来保护国家和政府的权利的。作为民法之组成部分的

物权法,是用来界定和保护民事行为中涉及到有经济价值之资源的那部分权利的,它和合同法、侵权法、专利法等界定和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律共同构成了民法。

  我们知道,个人在从事民事行为时,相互之间难免会发生纠纷、侵权,甚至暴力侵犯,这些纠纷和冲突需要某种社会调节机制来加以规范。社会在其长期演化过程中,业已发展出了各种层次的规范机制,但是民间自发的规范机制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常常无法抗衡有组织的暴力侵犯,这时候,依靠司法体系强制执行的法律保障就是必须的。在古代,私人财产多受到其他私人的侵犯,但是自从进入热兵器时代,现代国家的政府成了压倒性的暴力拥有者,私人财产的所面临的主要危险,已经不再是其他私人的侵犯,而是政府的侵犯了。

  以国家机器为后盾,政府的一项简单法令便可以大规模地剥夺私人财产,比如通过创制垄断权榨取消费者利益,通过管制剥夺私人企业的经营权,通过补贴国有企业挤垮私人经营者,通过高额税收直接征收私人财产,等等。

  正是认识到了国家在主导和干预经济中对个人权利的侵害和对个人活力的压制,我们才热衷于鼓吹和拥护市场化改革,以使每个个人在权利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自由发展,从而恢复整个社会和经济的活力。

  国有资产要来干什么?

  既然生成国有资产的那个回路,是造成财产从民众的口袋里流失到一小部分人的口袋里的根源,是一些人借助国家机器侵夺私人财产的工具,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追问:为什么要有国有资产?它是用来干嘛的?

  对此有很多说法,总结起来,之所以需要国有资产,并不是因为政府有敛财的本能和偏好,而是为了实现政府的诸多政策目标,比如:为了实现某种产业政策,政府就要投资和经营国企;为了提高科技水平,政府就要创办研究所;为了给民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政府就要开办医院;为了给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政府就要开办学校,等等,不一而足。

  可是,要实现这些政策目标(暂且不论这些目标是否可取),政府并不需要成为投资者,更不需要成为经营者,它只需要做一个采购者:要鼓励某些产业,或抑制另一些产业,政府只需要调节税收和补贴政策;要鼓励科学研究,政府只需要奖励私人科研成果,或资助科研项目;要提供医疗保障,政府只需要替民众购买

医疗保险;要改善儿童受教育机会,政府只需要向他们发放教育券,或者在他们出生的时候就替他们购买教育保险;甚至如果政府想控制教学内容,也无需开办学校,只需要审查教材即可。

  所有这些,都不需要政府投资维持一分钱的国有资产。因此,除了军队装备、警察巡逻车、法院大楼之类政府日常运行所需设施之外,我实在想不出任何理由需要维持任何国有资产,即便上面这些日常设施,有很多也可以从民间租用。

  国有资产的形成,是政府通过从税收和国企垄断利润从私人处取得财产,投资于国有产业,而其中一部分,又通过各种腐败途径流入小部分私人的口袋。因此,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实质是小部分私人利用上述国有资产生成回路,侵夺消费者和纳税人的私人财产。

  而这个问题的解决之道不在于“完善公有制”,而是斩断尺蠖,消除国有资产这一没有存在理由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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