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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回合谈判艰难: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 05:15 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益言

  WTO从1995年成立时起,就把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进一步完善多边贸易体制作为重要使命。经过各方的不懈努力,2001年11月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第四次WTO部长级会议决定正式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即“多哈回合”,并计划在2005年1月1日前结束。与以往的多边谈判相比,多哈回合包括的议题范围最广,参加的成员也最多。

  一波三折的多哈谈判

  多哈回合旨在建立更加自由的多边贸易体制,这虽然可以为各成员发展国际贸易带来明显的好处,但由于涉及到各方利益的进退取舍,谈判始终十分艰难。多哈回合启动以来,谈判进程一波三折。

  ——达成“多哈框架协议”

  第一阶段(2001年11月至2005年1月):初步确立发达成员对农业补贴进行实质性削减,发展中成员降低工业品进口关税、进一步开放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基本原则。

  自多哈回合启动以来,尽管各方进行了多次磋商,但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各方将希望寄于2003年9月在

墨西哥坎昆举行的WTO第五次部长级会议。这次会议原计划就主要谈判范畴确立谈判形式框架和开展新议题谈判,借此开展第二阶段的多哈发展议程谈判。

  尽管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但普遍认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非洲最不发达国家)受益很少,贸易相对额和绝对额都呈下降趋势,因此,以“20国协调小组”(G20,以巴西、印度、中国为主要成员)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希望借多哈回合之机,要求发达国家取消农业出口补贴,减少国内支持,并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以改善不平衡的贸易竞争环境。但美国与欧盟却分别提出将劳工标准和环境标准作为多哈回合的新议题,因而无法与发展中国家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在坎昆举行的WTO第五次部长级会议无果而终,使2005年前如期结束谈判成为泡影,也是WTO自成立8年来无果而终的第二次部长级会议,给世界经济带来非常消极的影响。

  此后,经WTO和各成员的共同努力,各方于2004年8月1日就多边回合谈判达成框架协议,即“多哈框架协议”,确定了发达成员取消所有形式的农业出口补贴、对扭曲农业贸易的国内支持进行实质性削减,发展中成员降低工业品的进口关税和其它壁垒、进一步开放非农产品市场的原则。

  虽然多哈框架协议只设定指导原则和基本内容,不包含具体的减让数字,但协议对发展中成员利益的保护力度明显加强,多哈回合也重回正常轨道。

  ——分歧严重,难以妥协

  第二阶段(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多次小型部长级会议一度推动谈判进展,但各方分歧严重,难以妥协

  多哈谈判在框架协议达成后恢复了势头,多次小型部长级会议推动了多哈回合的进展。2005年1月底,主要成员部长出席了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WTO小型部长级会议,会议发出明确信号,希望在2006年结束多哈谈判,并确定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于2005年12月在中国香港举行。

  2005年3月,在肯尼亚召开的小型部长级会议上,广大贫穷国家纷纷呼吁富裕国家采取具体措施削减农产品补贴。巴西要求美国削减对棉花补贴的呼吁引起了广大贫穷国家的共鸣。

  2005年5月4日,WTO30多个主要成员在巴黎举行的小型部长级会议上就农产品关税由从量税(如税额为每吨500美元)等非从价税转换成按照价格百分比表示的从价税(如税额为产品价格的20%)达成协议。由于农业谈判中提出的关税削减公式是针对从价税而言,非从价税只有转换成从价税后才可以按照公式进行减让,因此农产品非从价税向从价税转换问题的解决,不仅意味着农业谈判打破僵局闯过第一关,进而进入关税削减的实质性谈判阶段,同时也为重启陷于停滞的工业制成品和服务业等领域的谈判开辟了道路。

  但此后在大连、苏黎士、日内瓦举行的一系列小型部长级会议却都未能就农业补贴、关税削减和非农业产品市场准入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因此,WTO不得不调整了香港部长级会议的原定目标,不再坚持就主要议题达成全面协议,而是希望达成一些早期收获,如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免关税、免配额的待遇以及下一步谈判的时间表等。

  2005年12月13-18日,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在中国香港举行。会议通过了《部长宣言》,尽管各方达成了初步协议,但在削减农业补贴、降低非农产品关税等关键领域,谈判仍未取得关键性进展。

  ——陷入困境,进入“休眠”

  第三阶段(2006年6月--):多哈回合谈判不断陷入困境,最终被迫进入“休眠期”。

  2006年6月22日,WTO公布了多哈回合谈判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即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的协议草案,主要包括削减农业补贴和农产品进口关税及降低工业品进口关税3个主要部分,旨在就关税和补贴的削减模式达成协议。根据2005年12月香港部长级会议确定的目标,WTO成员应在2006年4月30日前就相关模式达成协议,但由于谈判进程缓慢,这一目标未能实现。此后,在WTO总干事拉米的敦促下,各成员又确定了2006年6月底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

  2006年6月29日,约60名WTO成员的贸易和农业部长出席了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小型部长级会议,就协议草案进行进一步谈判。但各方坚持先前立场互不相让,谈判再次破裂,致使6月底前达成协议的计划又一次成为泡影。

  2006年7月以来,为挽救陷于僵局的多哈回合,各方进行了不懈的努力。WTO总干事拉米指出,多哈回合无法达成协议已经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并希望各国首脑能够考虑多哈回合失败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在7月中旬于圣彼得堡举行的八国集团首脑峰会上,与会各国领导人确定将多哈回合谈判达成基本一致的期限再延期一个月,即将原定在7月底达成共识的谈判延期到8月中旬,陷入死局的多哈回合贸易谈判突然又出现一丝转机。7月17日,美国、欧盟、巴西、印度、日本、澳大利亚(G6)等主要谈判成员的贸易谈判代表在日内瓦举行了紧急的小型部长级会议,但会议未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7月23-24日,G6谈判代表在日内瓦再次就多哈回合关键的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国内支持等问题进行部长级磋商,由于缺乏政治意愿,各方立场分歧巨大且难以妥协,谈判再次破裂。拉米认为,谈判的主要障碍是农业问题。美国提出的削减农业国内补贴的建议与欧盟提出的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的建议等无法满足对方要求,这是谈判破裂的主要原因。

  7月24日,拉米主持召开了贸易谈判委员会非正式会议,正式建议全面中止已持续近5年的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并表示不为恢复谈判设定任何时间表。这意味着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完全陷入困境,被迫进入“休眠期”。拉米称,谈判被迫中止对所有成员都是一个失败,这使多边贸易体制受损,发展中国家失去发展经济和减少贫困的良机,对世界经济将产生负面影响,保护主义也会趁机抬头。拉米建议在谈判中止期间,各方认真反思谈判立场,待时机成熟时再考虑恢复谈判。

  (本文作者单位系中国

人民银行国际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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