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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视呼声背后的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10:11 深圳商报

  该不该公开房屋成本?这似乎是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在广东省建设厅的否决回复中,“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是最主要的理由。

  建设厅的答复无疑符合市场原则,毕竟在“在市场经济下”这个前提,决定价格的“是供求关系而不是成本”。但是我们必须要看到,在房价高企的当下,是否公开房屋成本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呼声背后的焦灼民意。换言之,在寻求高房价抑制之道的民众面前,使用单纯的技术手段并非是最佳的应对之道。

  普通百姓为什么要求公开房屋成本?动机其实很单纯。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家庭而言,一套住房是眼下最大金额的财产,了解成本是很自然也很合理的要求。毕竟对于眼下动辄近万一平米的

商品房,普通人不仅希望能够知道发展商从中可以获取多少利润,更加希望能够通过公开成本这一举措抑制上扬的房价。

  住房是什么?既然我们承认“人人居其屋”,既然我们一直在弥补公共住房的短板,那么我们必须明确承认住房的公共产品属性。居住权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权利,住房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特殊商品,那么获得住房的成本必须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能够承担的。当过高房价超过民众承受的限度,并且威胁到普通民众的居住权时,要求公开房屋成本的呼声自然也就产生。这样的呼声,事实上已经蕴藏着极大的社会危机。

  对于经济问题,政府的适当干预并不违背市场原则。从去年到今年,国务院屡屡下文,要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明确提出完善公共住房保障体系。这些都清楚地表明,政府已经在扭转住房过度市场化的倾向,强化了住房的公共属性。与此同时,不少地方政府也开始尝试公开房屋成本。诚然,政府的清单并不能够准确反映

房地产市场的走势,也难脱过度行政干预之嫌,但是在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并不完善的当下,这些清单无疑会给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百姓提供些许有益的参考。

  去年8月,福州市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公布了该市商品房的社会平均成本清单,这份被称为“第一个用准确数据揭开房产内幕的范本”,引发了行内的震动。就在广东省建设厅的回复公布的同时,江苏省悄然出台了首个“官方版”房价构成清单,涉及盐城市自2004年以来开盘的97个楼盘。按照江苏的设想,各市定期测算城市分地区、分建设项目的商品住宅社会平均成本,一般半年公布一次;房价上涨过快或成本变化过快的地区还可每季度公布一次,以“探索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消费者参与、企业自律的商品住宅价格约束机制和暴利控制机制。”

  该不该公开的争论仍在持续,但是背后的民意不容忽视。越来越多的民意论调都将矛头指向了“腐败”,直言房屋成本不是“不能见人”,而是“见不得人”,因为拿地、融资的“灰色投入”无法计在明账上。传言止于公开,公布一份清单不仅仅是回应民意,更是重树形象。

  作者 钱飞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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