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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透明加限价楼市调控有盼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11:4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毕舸

  就在广东省建设厅以“容易造成对(房地产)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为由,否决了该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公布房价成本的要求时,日前,江苏省盐城市悄然出台了首个“官方版”房价构成清单,涉及盐城市自2004年以来开盘的97个楼盘。

  房地产领域的成本争论,恰恰折射出在房价暴涨情形下,消费者备感权益保障无力,于是想到了采用探究成本清单这一最原始和笨拙的手段,来试图捍卫自己的知情权。

  一直以来,

房地产领域被视为暴利行业。消费者处于知情权弱势地位,他们需要有一种信息透明化的公开渠道,至少部分维持与房产商博弈的力量均衡。深圳去年曾经出台了“网上定期公布商品房实销信息”,也就是基于对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间接弥补。

  笔者认为,虽然公布房价成本心理效应大于实际效应,但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他们的预期往往与利益计算成正比,如果他们从公布的“房价成本”中感受到,房产商就是在以低成本谋取高利润,他们的心理就会倾斜于“暂时不买”一端,倾向于相信政府将进一步遏制暴利,这不正好符合“抑制房价过热,首先要调整社会对房屋价格持续上涨的预期”么?

  当然,依靠公布房价成本,以及民众的用脚投票来抑制房价,更多是美好的愿望。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以及老百姓买房成家的自然需求,房地产市场总体上处于供不应求的趋势,这是诸多房产商敢于无视民众质疑和政策调控的底气所在。不过,在“江苏首个房价成本清单”新闻中,笔者发现盐城市还出台《现行商品房价格政策要点》,其中第一条就规定,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部门核定普通住宅商品房基准销售价格,住宅商品房的平均销售价格要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数,盐城市区允许上浮8%,下浮不设限。

  将限价房政策与公布房价成本结合起来,似乎代表了房产新政的某些风向。许多经济学家认为此举只会造成供应减少,价格全面上涨。但我认为,首先政府在土地供应上保量(不比往年低),同时放弃一贯以房地产税收为主导的城市经济政策,加快廉租房和

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监管,保证此类经济用房比例在整个新房开发中逐步提升,所有层级消费者一窝蜂争抢商品房的情形将消退。房产商会感受到与政府博弈的巨大压力,主动降低过高的商品房价格。这显然比用硬性干预的限价房政策更符合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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