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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模式选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17:37 国际商报

  虽然不断推出改革措施,发展瓶颈仍需突破

  本报记者 易 全

  深圳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的发展模式,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继2004年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1号文件”——《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后,2006年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再次颁发“1号文件”——《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

  后“1号文件”的出台,引起中央及广东省主要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而2005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得出结论:深圳在价值取向指数、创业精神指数、创新氛围指数和制度竞争力等方面,全国城市中排名第一。

  从深圳目前的发展状况、及其对自主创新的高调倡导来看,深圳正力争快速超越既有发展模式,在利用高科技拉动经济增长上,开拓出一片足以保持全国领先地位的区域竞争高地。

  深圳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的客观基础与有利条件

  深圳成长的历史因素,总体上看是劣势多于优势,除了毗邻香港拥地缘优势外,深圳的工业化发育,主要源自1979年中国的改革开放。

  在这个中国改革开放初期,深圳以“三来一补”、吸引港商发展外资加工贸易出口所获得的快速工业化步伐,基本上建立在依托国内后开放开发地区、庞大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以赚取出口加工费形式进行的粗放式工业积累、及其城市化形成。

  鉴于历史原因,深圳既没有建基于现代科技及其近代文明传承,以知名高校为核心的现代教育体系;也远离19世纪末20世纪以来,大工业文明的现代工业生产体系,因此未能形成一个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现代城市化意义上的市民社会。

  从理论上说,自主创新这一主要植根于后工业时代的产业与社会演进过程,并不具备在深圳发育成长的条件。1990年代前深圳加工业的轰轰烈烈发展,除了产品本身与现代高科技产业配套、具有零部件加工上的相关性外,其整个生产过程及其控制,与21世纪初期的中国近代工业,并无本质差别。其标志一是作为生产者主体的农民工,几乎无需培训即可上岗;二是在内地国营单位早已普遍推开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技术与方法,在深圳企业基本得不到运用。

  这样来看,深圳建立自主创新型城市的路径选择,就带有根本性的突破含义,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成分。

  199年代中期,深圳提出“科教兴市”战略,直至在全国首倡“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概念,在政府引导、环境营造、政策支持等理念与政策上,再次领先,一举超越了受庞大传统产业改造压力所困的许多老工业城市,同时也与一些被认为拥有科技、教育、人才、乃至资金优势的大城市,拉开距离。

  值得充分肯定的是,深圳这种由政府直接引导,带有跨越性和明显阶梯式产业递进的发展模式,已在实践中被证明富有成效。在理论上其一方面印证了东亚国家中,普遍存在的精英主导“赶超”模式的现实有效性;另一方面,深圳的发展转型,也有成功的必然性,并且必然面对区域经济强力竞争加剧下的可持续发展挑战。

  根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推出的《2006年:中国深圳发展报告》,1992年以来,深圳高科技产品产值年均增长46.5%,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从1991年的8%,上升到2004年的57%;2004年深圳3000多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56.73%;研发投入总量近125亿元,占GDP的3.6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3倍,已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仅仅十几年,全市现从事开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骨干企业,已有1700多家,拥有研发人员7.8万人,共研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2352种,资金投入总额924亿多元,其中的92.38%来源于企业。全市现共有40多家创新型企业成功上市;到2005年5月底,深圳共有创业投资机构193家,创业资本总额160多亿元,累计投资项目580个,投资金额60亿元。

  深圳大力支持以科技促进经济发展,深圳市委、市政府近10年里,先后制定和实施了50多个有关鼓励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规范性文件;深圳市政府还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资金匹配等措施,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关键性支持。据统计:深圳财政对科技的投入,2004年已达14亿元,占该市本级财政支出的7.26%。

  仅仅依靠1990年代以来的十几年工夫,深圳已初步具备了区域性自主创新条件。

  深圳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的主要经验与战略选择

  深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今年年初以政府文件形式高调提出,是在以往自主创新取得实效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也是深圳基于过去的成功,立志瞄准更高目标,跨出的挑战性一跃。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无论由什么人进行的客观评价,深圳都被公认为“最适合创业的城市”。也正因为如此,在这个现代城市功能并不十分完善的地方,产生了创新人才的高速集聚和创新理念的高效转化。

  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市场化体制优势,深圳没有形成如同内地大城市在研发投入上、那种以国有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机制,深圳自主创新走过的道路,主要归结为三点:以产业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

  以产业为基础,在于深圳确定了实现发展转型的若干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并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使自主创新主要发生于这些产业领域当中。

  如信息产业的硬件制造业,在深圳基础扎实,于是深圳充分利用其外商投资产业的集聚优势,并将特区创建初期发展壮大的内地军工业“窗口”企业优势,跨国公司信息产业转移中的率先接纳优势等,集成起来,在打造产业集中发展高地的同时,着力吸引以“海归”为主的民营信息产业迅速成长。截至目前,深圳的通讯、信息类产业,已形成从研发生产到外协配套,从共同开发到知识产权分享,从识别国际市场需求到自主引进开发,以及由产品国际市场直接竞争引发的自主创新成长系统、服务系统、检验系统、及其方向定位系统。

  以企业为主体,是说深圳的自主创新活动,几乎全部集中在企业内部进行,即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及利益实现的需要,自主确定科技创新方向,每个企业无论大小,都是独立的自主创新单元。

  将企业作为自主创新主体,一方面呼应了前述以产业为基础的现实需要,充分体现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主动追求创新领先的精神内核;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深圳是一个高度工业化的“产业之城”和“企业之城”,个人不仅在开展自主创新上,无法与企业相提并论,而且企业之外的众多社会组织,如政府、院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也难以与企业发挥的创新作用相比。

  这种情形虽然与国家鼓励创新的大方向一致,但也折射出作为非企业的科研、教育等传统事业机构,因历史原因尚未形成气候,深圳只能依赖企业从国外引进原创技术,或与国内其他城市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深圳企业在自主创新上领先的另一个表现形式,是深圳实际上已成为国内应用类科研成果的集中转化地。

  以市场为导向,也体现了深圳在创新道路上的“功利性”一面。

  但可以理解的是,由于将自主创新主体锁定于企业,因而深圳的自主创新,主要集中于将应用科技作用于产业提升,不承担属于基础理论领域、短时间无法产生商业利益的创新内容研发,这一点恐怕是深圳与北京、上海、乃至同为广东省的广州市,一个很大的区别点。

  深圳企业在科技创新上以市场为导向,根本上讲是坚持以客户需要为本,无论作为深圳高科技企业代表的华为和中兴,还是其他企业,都在以各种方式强调这一点,并由此形成具各自特色的企业文化理念。

  正像不少深圳高科技企业所共同感受的那样,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就是“找饭吃”,是长期市场化经营逼出来的。

  深圳不具有国外某些跨国公司、研究机构或国内某些研发同行,所具有的这样一种优势:研发成果可被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军方等照单收购,企业也因此可从别处拿到可能不菲的补贴、拨款、资助等;深圳企业不仅没有这个福份,反而要有甘冒失败风险的精神准备;越来越多的深圳企业,在与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同业间进行着同台竞争,单从支持他们不断创新的研发竞赛方面看,已无法从其内在成长机理上,将这些平均只有10余年历史的企业,与成熟和有实力的跨国公司作断然区分。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也只能是坚持市场导向的结果。

  从深圳的政府策略看,其成功经验一言以蔽之,就是创造企业自主发展环境。

  当前深圳正在不失时机地把自主创新从科技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提升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敢于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全国总体战略部署中,担当起一个城市的率先突破、示范带动重任。为此,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做到“三个舍得”:舍得名誉、舍得时间、舍得投入。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上,做到“四个密集”:创新型人才密集、创新型企业密集、创新型产业密集和创新型知识产权密集。

  针对深圳在创新上天然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圳市政府将重点放在建设有利于创新的公共基础平台方面,其具体提出了“四大高地”和“五大平台”目标。“四大高地”即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创新型企业高地、创新型产业高地和自主知识产权高地。“五大目标”即建设创新公共基础平台、创新资本平台、创新合作平台、最佳制度平台和创新文化平台。

  深圳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的制约因素与出路

  建设创新型城市,宣告了深圳决心突破固有发展模式,主动谋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决心。无可置疑的是,选择这一道路,也是深圳原有发展模式矛盾积累的不得已之举。

  去年1月份,深圳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市委书记李鸿忠第一次将自己切身感受到的压力,概括为深圳正面临土地、能源、环境、人口四个“难以为继”。这既体现出按照传统发展思路继续走下去的“难以为继”,同时也是作为承载现代化城市目标实现在功能上的“难以为继”。另外,在特区优势日渐淡化,甚至被当地居民愈来愈多地指责为“内地化”的压力下,深圳需要在寻找发掘出自身科技产业领先优势的基础上,将原本的产业创新、科技创新进一步外化,提升扩展至“创新型城市”的打造。

  今年7月1日,国内首部为改革创新立法的《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正式施行;7月7日,深圳全面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这些内容一定程度在全国的影响,触动了人们对体制改革突破的期盼;同时其也是建设创新型城市一系列具体制度与措施的体现。

  但在充分肯定深圳致力于谋求整体创新的同时,也有必要认识到深圳在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其也昭示人们去思考新的发展思路。

  第一,按照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的观点,“深圳下一步发展的真正阻力和制约因素,是政府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从目前来看,深圳已适时提出了将‘深圳制造’转变为‘深圳创造’,以及从‘速度深圳’向‘效益深圳’转变的目标。问题在于要想真正实现这一转变,除了各级政府需要耐得住寂寞、“舍得名誉”之外,关键还要从过去的政府直接抓经济的惯性中跳出来,从关注上大项目、引大外资、促大出口的传统做法,真正过渡到重在投资环境的营建,重在公共产品的提供,重在创业、创新氛围的培育方面。对于某些政府部门及官员来说,这不仅需要转变以往形成的思路,还要有毅然放弃某些既得利益的勇气和决心。

  第二,深圳需要加大改革力度,以促使全社会鼓励创新环境的建构。

  20多年深圳的成功经验,集中在一个关键词上,就是“改革。”2005年深圳又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方案,但力度似还不够。

  一是深圳需要在政府自身改革上,推出大举措,创造新经验。

  相比内地而言,深圳的政府效率总体不错,但与特区初创时比,普遍评价其呈退步之势。许多政府公务人员没有改革创新意识,遇事前怕狼后怕虎,惟恐办错事、讲错话而负上责任,这也是深圳2005年“治庸风暴”中,所要整治的庸官。但要彻底改变这种现象,还需要在官员中切实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改革意识。《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关于改革创新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三种情形相关人员可免于追究责任的免责条款,虽在坊间引起争论,但其出发点,是要纠正弥漫于机关中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颓废意识。

  二是深圳的政府改革,还需要在经过讨论基本已取得共识的方面,率先于全国大胆改革以摸索经验。

  如政府土地批租制度,将一次性出让改为年缴形式,同时使级差地租逐年增长,用这种根本性办法,使房地产经营真正落实在理性基础上;再比如促进本土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发挥得还很不够。深圳的政府采购往往档次高价格亦高,进口货并非鲜见。深圳应率先制定采购创新型中小企业产品的倾斜性政策,政府带头扶持自主创新;还有,深圳的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也应改变目前这种简单化的一卖了之,要在国有资产的证券化经营上进行探索,要从速补上国企经营负责人市场化这一课,放弃在混合经济中、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产权代表人和总经理一起派出的违背《公司法》的做法,深圳的国企绝不应继续成为党政官员的遴选基地和退养安置过渡地。

  三是深圳市政府目前基本还未摆脱“抓经济”类型,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产品方面,还不够内行,甚至与许多老城市相比也存在差距。如在建立广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就业关怀和方便个人创业、义务教育监督与职教体系构建、居民社区和谐及全民健康指引、城市规划和市政管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犯罪预防与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深圳的水平还不够高;一个让各社会阶层、各种人群安居乐业,自主择业、创业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人们的归属感和家园意识普遍较差。

  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努力,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到,需要沉下心来,切实从群众利益实现的角度考虑,一个一个问题地悉心突破。

  好在深圳的地方财力基础雄厚,改革创新的经验丰富,只要政府部门观念到位,不难在短时期内为全国树一个典范,也为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开辟道路。

  第三,深圳的自主创新,还需要有发育良好的市场配套环境。

  近些年来,深圳的要素市场发育,受大环境影响不够理想,风险投资和

资本市场不仅未能得到足够发展,反而因其制度性缺陷,制约了企业的自主创新开展。众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无法进入资本市场,转而选择境外上市,影响了深圳高技术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此外,风险投资在规模、项目选择和支持目标上,也不能满足企业对融资的需要,相当程度上严重制约了科技企业进一步跟进国际趋势的速度和能力,这种现象长期存在于经济特区,应该是不可思议的。

  解决之道就是必须在政策上,大面积突破原有的、以

中小企业板块为主体的上市安排,不只是简单恢复国内资本市场的证券发行功能,更要采取多渠道措施,鼓励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迅速成长,使作为科技创新主要力量的中小型创新企业,获得足够的发展动力;要让愈来愈大量的储蓄和国内存款,快速满足创新的直接融资需求,同时也借助这一过程,彰显无形资产价值的作用,借助创新建立起知识产权、及其人力资本与货币资本的平等合作地位。

  第四,从根本上解决人才瓶颈制约。

  2000年以前,深圳连续好几年接收大学毕业生的数量,都在10万人以上,华为、中兴这样的大型科技企业,每年到全国各大重点高校招收通信或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往往采用整个班签约的形式。但2000年以后,深圳的年大学生接收人数,迅速降到了只有3万人左右,并且严重缺乏既有扎实专业知识,又不脱离实际,具有市场意识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致使深圳缺乏高水平的技术工人。

  从深圳在高等教育体系上存在的先天缺陷看,这种妨碍自主创新实现的障碍,虽难以在根本上改观,但深圳仍需采取多种措施,像过去那样,继续做好加强人才引进的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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