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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融资的福音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06:13 第一财经日报
赵奕 9月13日起,北京市三个郊县——通州、房山、门头沟的6个邮政网点,可以正式办理“个人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 当地居民用未到期整存整取定期人民币储蓄存单为质押担保,可以向当地邮政储蓄网点申请贷款。这对农民来讲,有可能是个福音。 2005年,笔者在陕北的南泥湾村就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农民郑淮平在2005年就买了拖拉机,购买拖拉机所用的借款,还是来自民间的高利贷,每年的利息为30%。 面对如此之高的利息,郑淮平表示,他还是不愿意去农村信用社贷款。不愿意去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唯一原因,就是手续繁琐。“要请人给写担保,交房产证抵押。还要一次性还清,还不了就拿走东西。”郑淮平说。郑淮平的借款为3万元,分三年还清,对于如此沉重的利息,他表示很有信心在3年之后还上。 那么当地信用社的贷款条件是怎样的呢?农民贷款数额在2万元以下的需要出示借款人身份证、借款申请、担保人身份证以及借款人介绍信;2万元以上需要以不动产来抵押;超过5万元,贷款还需要上报延安市宝塔区农村信用联社批准。 介绍信一般是村干部来开,但对一个没有关系的普通农民来说,“搞”到一份介绍信只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即使拿到了介绍信,几孔窑洞合作社也看不上眼。”郑淮平说。 事实上,从2005年12月起,福建、陕西、湖北的邮政储蓄部门,第一批开始“个人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目前,在这三个省份,邮政小额贷款额度,已经从10万元逐步增加到50万元。 假如郑淮平能够凭借自己的定期存单,而获取那笔购买拖拉机的贷款,有可能避免从信用社获得贷款中间众多灰色的、被寻租的地带。(作者为本报综合新闻中心记者)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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