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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表态医改进程的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3:13 第一财经日报

  邢少文/文

  9月4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尽管在长达30页的《指导意见》里,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表述只有寥寥数语,但仍被媒体拎出了“五年内解决‘以药养医’,2010年实现全民医保”这样的标题来。

  先不论“五年内解决‘以药养医’,2010年实现全民医保”的可行性到底有多大,能给民众带来多大的期望。单从发改委此番表述医改进程,却让人看见了另一种希望。

  这是因为,在过往关于医改的讨论和举措中,除了针对制药工业一轮又一轮的降价令出台后,再补上一些“这也是治标不治本”的安慰词之外,发改委在

医疗体制改革方面的表态是极为鲜见的。当然,这一次的表态也不排除是在论及如何利用价格杠杆宏观调控药品购销时的一个延伸解读。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医改讨论狂潮的掀起,是源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葛延风的一份关于“医改基本上不成功”的报告,报告出台之后,有相当一部分人把它当成是专家的意见,而不愿等同于是国务院或者发改委的一种官方表态,甚至卫生部门也有着这样那样的相左意见。

  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也多次听见卫生部有关领导关于“医改不是卫生部一家的事情”的论调。诚如卫生部有关领导的说法,这是一项涉及到卫生部、财政部、发改委、劳保部、药监局等部门的大工程。

  比如针对医院趋利化、医药购销黑洞的问题,在现实中,则变成卫生部门把其归罪于财政拨款不到位;一药品多名、医药代表送回扣是制药和药监局的错;

药价虚高是发改委不了解成本空间,给药企留了高利润;制药和药监怪医院垄断地位太强,价格谈判不平衡;医保部门则认为约束力差是因为医院财政拨款不到位,一勒紧的话和医院、卫生部门矛盾加大。诸如此类。

  医疗卫生行业的规划与发展毫无疑问是卫生部承担的主要职责,但当医改走入深水区,出现复杂局面之时,推动医改方向的转型或者深化,却显然并非卫生部一己之力所能实现。

  当改革进入深水区,必然需要一种协调机制的建立,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并互相监督和约束,使改革得以顺畅、深入地开展。而在原国家体改委撤销之后,能起到协调改革作用的,似乎更多需要依靠的是国务院和发改委。

  然而,偏偏我们都把医改走入困境,如何走如何做的目光都聚焦到了卫生部的身上。

  而发改委在此之前的医改动作中,仅担任了价格管制,制药工业发展与规划的职能。缺乏整体的配套措施,最后使得降价令落空,治标不治本。

  在整个协调机制之中,谁更应该是医改的主导部门?

  欣喜的是,我们正看到这种协调机制的建立,去年年底,国务院成立了由发改委和卫生部组成的医改小组,对医药市场的改革也由多部委联手,如今年5月八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此番由发改委制定的《指导意见》,也体现了发改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的一种进步。

  当然,这种协调还需要更加深化。比如,关于医药分离和全民医保,不同于发改委表态的“2010年实现所有居民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去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医疗保险司副司长熊先军的说法是:“到2010年,我国所有城镇居民将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而在卫生部部长高强阐述的“‘十一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主要任务”中,并未出现关于医药分离和全民医保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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