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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政府难辞其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1:42 中华工商时报

  湖南岳阳市环境监测中心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岳阳县城饮用水水源中砷超标10倍左右。此前有报道称,甘肃徽县陆续有中小学生和村民出现血铅超标,在查出的血铅超标者中14岁以下的儿童就有149人。再往前几天,传出松花江流域一条支流发生污染,哈尔滨市民开始抢购矿泉水的消息。比上述三起环境污染事件更让人震惊的是,在南水北调水源上游发生了工业污染,一条连鱼都养不活的河水,可能已流入丹江口水库。

  我们注意到,在这些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当地政府基本上都能迅速启动紧急预案,包括尽快查出污染源,对违规排污的企业限令停产,对有关责任人依法查处,以及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合格的饮用水,为一些受污染毒害的群众提供免费救治,等等。

  地方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表明了两件事情。一方面它表明,各地政府对环保问题已经相当重视,至少能够做到在污染事件发生后将局面控制住,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进一步的损失。这应该是一个进步。另一方面,它表明地方政府为了处理环境污染事件,为了平息老百姓的不安和愤怒,不得不从政府财政中掏钱买单。像甘肃徽县那样的贫困县,本来地方政府财政就十分有限,为救治血铅中毒的孩子们而付的医药费,真够让书记县长们为难的。

  说到钱,自然要算一笔账:在环保与发展两者之间,究竟在哪方面加大投资才更合算?若干时间以来,由于认识的原因,更由于GDP指标与政绩挂钩这一机制原因,重发展轻环保,成为普遍现象。在一些地方领导看来,在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方面投入再多,也拉动不了经济,起码在短期内见不到效益,算不得政绩。反之,有些企业能出产值,能出口创汇,即使排放点废气废水,也是功过相抵,或者是功大于过。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下,环保形势日趋恶化,污染事件频频发生。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绿色GDP报告”称,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0%。看看,一个3.05%,一个1.80%,这就是环境污染的一笔账。

  欠账总是要还的。人们发现,随着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国家、企业、个人都被迫为此付出了代价。同时,在国家将环保指标列入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之后,地方政府作为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人,一旦出现污染情况,也难辞其咎,也必须承担从政治的、道义的到经济的责任。比如,污染事件发生后,政府要花钱为群众解决吃喝,给群众治病,这样的钱还不算多。假如,

南水北调之类的大工程也遭遇污染,地方政府能买得起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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