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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永进:为什么垂直管理体制也挡不住违法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 11:30 红网

  一方面是耕地资源和国有土地的大量流失,另一方面是“跑马圈地”的势头有增无减,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的公然违法用地批地,另一方面是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案不力、查案不严甚至有案不查。于是,我们就看到了9月9日《人民日报》给出的这样一些数字:2003年10月到2004年9月,全国15个城市70多个区县违法用地宗数和面积数分别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和面积数的63.8%和52.8%,有些地方高达80%和70%,有的甚至在90%以上。2004年9月以来,一些城市违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2005年未批先建占用耕地面积仍有近31万亩,2005年度全国耕地净减少542.4万亩。

  有心人一定会记得,继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实行了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之后,从2005年开始,国土资源系统也实行了省级以下直管,目的也是“免受地方政府对执法的干扰”。土地管理垂直到省,意味着将市、县、乡的土地审批权力上收,也意味着国土局“夺走”了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有效支配权。

  从理论上讲,新的管理体制可以让各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轻装上阵,理直气壮地行使自已的职权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国土资源违法问题调查手段已比较先进,发现和调查问题已非常容易(据人《人民日报》报道),而2006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和监察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也为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打击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土管部门完全可以“独立自主”地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摆在所有人面前的依然是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土地违法占用现象相当严重的残酷现状。地方政府一如既然往地公开、直接违法,并默许、纵容大量的土地违法行为。而土地执法部门在有了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的“撑腰壮胆”后,始终没有“硬起来”。他们依然信心不足,怠于执法,依然在抱怨执法难,难执法。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再一次止步于表面形式和理论设计,成为流于形式的“空手道”。

  地方保护主义作为一颗“资深”毒瘤,确实是一种顽疾。但“为了免受地方政府对执法的干扰”,就转而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是一种典型的回避矛盾的妥协,是一种“下有对策”情势下的“上有政策”,它从另一个侧面宣告了某些行业在面对地方政府干扰时的无能为力和束手无策。由于这种回避是对“原则性问题的”妥协,而不是类似战略性的技巧突围,所以垂直管理体制必然是先天不足,不伦不类。

  就象高薪养廉阻挡不住司法人员徇私舞弊和贪赃枉法一样,就象

国家发改委的19次
药品降价
令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医疗事业商业化一样,如果不从根本上遏制地方保护主义下的追逐地方利益最大化,并严厉打击各级地方政府公然违法的话,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创新也依然不能改变“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局面。还是以土地执法为例,即便地方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百分之百地忠于职守,百分之百地严格执法,但他们将涉嫌违法犯罪的土地案件移交到当地公安部门后,谁又能保证当地政府不会对没有实行省级直管的司法机关进行干涉和干扰呢?

  [稿源:红网]

  [作者:廉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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