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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主权国家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外资加以约束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08:35 新京报
中国外资政策调整的目的不是关闭中国市场,而是为了纠正注定不可持续的偏颇招商引资方式,为内资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不是为了驱逐、限制所有外资,而是要加强筛选,限制住外资中的“刁民”,为“良民”创造更好的环境,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下文简称“《规定》”)9月8日开始实施,这本来只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在当前的背景下,在许多西方媒体笔下,这份《规定》竟然与外资垄断之争、两税合一、凯雷-徐工并购案、限制外资炒楼等一起,成为中国经济开放政策转向、中国正在走向闭关锁国的证据。尽管这些如果发生在美国等西方国家,西方舆论多半会视之为正常而不会多加评论。 主权国家政府有权也有义务对外资加以约束 毋庸讳言,中国的改革开放在很多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们也不可因此而盲目推崇、一味追求提高经济开放度。其实,经济开放度太高未必好,经济开放度低一点未必完全不好。说得远一点,日本德川幕府时代的闭关锁国极大地提高了日本社会的同质性,识字率也大幅度提高,日本后来面对西方的挑战能够迅速作出有效的反应,两千年来中华文明边缘的一个小国竟然能够跻身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此。说得近一点,墨西哥1994—1995年金融危机、东亚1997年金融危机,直至2002年阿根廷金融危机,无不是拜经济开放度过高所赐。 原则上,独立主权国家政府有权也有义务对外资加以约束,在不同的外商投资方式中,并购投资又比新建投资理当受到更多的约束。 因为新建外商投资企业的方式并没有直接消灭内资同行企业,没有直接减少市场上的竞争,而并购投资则是直接消除了内资同行企业,直接减少了市场上的竞争。在实践中,任何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都对外资、特别是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施加了种种限制,尤其是发达国家,这类限制多数都有很长历史了,有些限制(如美国对外资进入沿海航运业的严厉禁止)甚至已经实施了一两百年。 在中国的外资并购已经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通观《规定》全文,对外资并购的总体指导思想应该是在加强规范的前提下适度发展。之所以需要确立这样的指导思想,主要是因为外资并购已经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不仅扭曲市场秩序,某些问题还对国家经济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管理部门实际上面临两项选择:要么是继续放任自流,直到最终造成重大事件而走向另外一个极端;要么是主动强化规范,实现可持续发展。显然,后者更符合我们的期望。 外资并购在中国社会激起强烈的非议浪潮,实为理所当然。美国私人股本基金凯雷投资集团入股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控股徐工集团等诸多此类交易,被陆续揭露出许多极不正常的东西,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规范企业并购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西方舆论竟然把是否批准这样的交易作为衡量中国经济开放政策的试金石,固然让我们看到了自己对外宣传的不足之处,但更暴露了一些西方媒体驻华记者业务素质的重大缺陷。毕竟,那么多的主要西方媒体驻华记者根本不谙汉语,在华社交圈局限于西方人和少数怀有特殊期望的中国人,很难指望他们准确向母国读者反映中国的情况。而在中国报道分量日益加重的情况下,不改变这种状况,那些媒体们能在与同行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吗? 不少梦想海外上市的企业抱怨《规定》阻碍了海外上市的红筹路径。不错,证监会介入审批(第四十条)无疑是提高了海外上市的门槛,第二十九条事实上等于禁止企业在海外OTCBB(美国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购买壳公司,但有关企业有必要认识到这一点:宽松的规则在一定条件下好于严格的规则,但有规则无论如何也好于无规则,因为后者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无法规避也无从合理衡量。 中国仍然在渐进有序地扩大对外开放 对于能够通过审查实现海外上市的企业而言,较高的门槛等于是提高了他们的价值。至于那些抱怨上述条款害得他们不能在OTCBB购买壳公司的企业,他们如果是真心想要融资,不妨看看这种做法的真实成本和收益,看看先行者的成功率究竟有多少,而不是中介说什么自己就相信什么;如果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转移资产,那么,这样的目的本来就是政府应当限制的。 就在这一切风波发生的时候,中国仍然在渐进有序地扩大对外开放:降低进口关税率,增加外资准入领域。中国外资政策调整的目的不是关闭中国市场,而是为了纠正注定不可持续的偏颇招商引资方式,为内资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不是为了驱逐、限制所有外资,而是要加强筛选,限制住外资中的“刁民”,为“良民”创造更好的环境,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外资并购的快速发展给我们开创了不少机会,但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讳疾忌医无助于解决问题,只有正视和解决问题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的对外开放基本方向没有发生变化,但中国必须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改善对外开放的效益。而对于正常的海外投资者而不是投机者而言,只有宏观经济稳定、社会安定的国家才是投资的乐土。 □梅新育(商务部研究院博士)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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