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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被踢出医保有弊端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11:56 中国产经新闻

  撰稿/邵昌平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审议。该草案第七条“一般的非处方药不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受到了质疑。

  最明显的影响就是给那些有小病时在药店购买非处方药的人带来极大的不方便,今后在药店购买非处方的常规药品时,将可能无法刷医保卡。难怪有人要质问:自己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为何不能用来自己买药?

  如果单从堵塞管理漏洞的角度来分析,很难解释草案的这一新规定。医保用药目录已经划出了不少自费药,而非处方药品基本都是疗效明确、安全性高的常用药,被踢出显然不合理。而且现在用医保卡在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已经有种种限制,以杜绝管理漏洞。例如,必须带医保卡,非处方药费只允许在个人账户余额内支付,每次配药金额不得超过账户余额,单次配药金额不得超过若干元。急性病不超过几天用药量,慢性病不超过几天用药量,每次购药品种不得超过几种。

  如果说从减轻医保机构负担的角度来分析,就更有问题。因为从会计原理上讲,“个人账户”就是保险机构对投保人的负债。通俗地说,“个人账户”上的钱就是属于投保人个人的,可以继承的。“个人账户”基金一块是从投保人工资中按2%代扣的,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另一块是用人单位缴纳的费用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剩下的划入统筹账户)。所谓“板块模式”支付,也是个人账户主要管门诊和小病,社会统筹主要管住院和大病。所以,限制用个人账户购买非处方药完全没有道理,何谈减轻医保机构负担呢?

  但是事实是,尽管很多地方政府一再强调要做实个人账户,将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分离,两项基金不得混淆使用,但恐怕还是有漏洞的。虽然建立了个人账户,并按规定比例划转,但有可能在财务核算上并没有反应这一笔基金的存在,更没有相应的财产与之对应。甚至可能出现统筹账户占用个人账户基金,掩盖统筹账户亏空的情况。

  真要是堵死了医保个人账户购买非处方药的路,原本个人账户应承担的支付门诊和小病的责任,却让老百姓另掏腰包,个人账户结余的出路在什么地方?下一步也许就有可能让个人账户承担统筹账户的责任了——从“板块模式”(“海南模式”)向“两江模式”转变。按照“两江模式”,就是确认“个人的医疗消费先从个人账户中扣除,在个人账户用完之后,再由统筹基金支付医保部门给

医院的结算方式的事后付费”。

  实际上,影响统筹账户支出的主要是医院的大处方和超支,打非处方药的主意,只能是把小病患者进一步挤进医院。空出个人账户这笔基金,更有可能被统筹账户挤占,医院的日子也会更加滋润。医改到底要确定什么样的方向,这是一个至少涉及全国已参加医保的1.4亿人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问题,应当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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