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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不再免费的宵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 14:59 经济观察报

  8月20日是高小姐的生日,酷爱K歌的她带着一众好友在KTV唱到天亮才尽兴散去。21日下午,高小姐在公司查看新闻时才发现,国家版权局初步制定出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

  她的第一反应是,这12块钱是否要由我来付?打电话到KTV询问之后,她才稍稍放下心,国家版权局的这一版权使用标准尚处于公示阶段,最终的结果要到一个月后才会出来,自己常去的那家 KTV尚处于观望阶段,近期内不会因此直接提价。最重要的是,这12块钱不会——至少不会全部——由自己来负担。

  事实上,除了高小姐这样的普通消费者,密切关注这一尚处于公示阶段的收费标准的,还有KTV营业者、唱片公司和多个政府部门。这一标准的最终执行,可能会带出100亿元左右的庞大资费,KTV行业的“免费午餐”时代亦将就此谢幕,每个K歌人也将意识到唱别人的歌是要给钱的。

  “零存整取”之乱

  对KTV经营者来说,要收费的警钟是在7月18日拉响的。这一天,文化部召开新闻开发布会宣布中国娱乐行业协会成立,“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也正式启动。之后的一个月里,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这两个正部级单位走马灯般不断召开发布会,向外界宣布自己的收费体系和标准。

  1990年代初,诞生于日本的卡拉OK一进入中国,便迅速成为一种重要的大众娱乐方式。然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卡拉OK在为经营者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并未给它的音乐和MV(音乐录影带)的版权提供者支付足够的版权使用费。1995年之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才开始以版权集体管理的方式向KTV收取音乐版权使用费,而卡拉OK娱乐中另一重要组成部分的MV仍然处于免费使用状态。

  2003年12月,香港华纳唱片有限公司以擅自使用郭富城3首MTV歌曲为由,将北京唐人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诉上法庭,索赔30万元。2004年,事态继续升级,49家中外唱片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北京KTV经营者进行诉前谈判,争取自己的权益。

  正是在此背景下,文化部成立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开始建立“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这一系统将由众多音乐著作权所有人手里搜罗来的音乐和MV汇集在一起,建立一个“统一曲库”,然后提供给全国的MTV经营者们付费使用。KTV经营者以各首歌曲的实际点播率支付使用费。

  然而,几乎是在同时,国家版权局也授权“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会同其属下的“中国音像协会”一同主持卡拉OK的收费工作。计划中,他们将拿走KTV全年营业额的0.5%到1.0%作为音乐和MV的版权使用费(匀到每首歌大约为0.17元左右),然后再分配给版权所有者。8月,“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又公布出最新的收费标准——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

  按照这个标准,中国的11万家KTV每年上缴的版权使用费将在100亿左右。而依照惯例,管理部门可以保留所收资费的20%作为管理费用。有人认为,这笔高达20亿元的管理费可能就是以上两个部门利益争夺的焦点所在。

  KTV告别“免费时代”

  “用几乎免费的东西赚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一位工作人员曾这样评价国内的11万家KTV企业。各式规模的KTV每年所缴纳的版权费用都仅在数千元左右,折算到每个包间之后每小时的使用费大约只有几分钱,几近免费。

  越来越多的唱片公司开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表示出对其知识产权尊重的诉求。词曲版权使用费要提高,MV的使用费也要加进来。经过数年调研,国家版权局公示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在这一背景下就势出炉。

  一直以来,吃惯免费或廉价“午餐”的KTV企业亦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虽然对自己过去的行为不愿再多说,然而却普遍质疑这一公示的资费标准是否过高。他们的另一个疑问是,他们所缴纳的巨额使用费能否精确到达版权所有者进而促进音乐创作领域的繁荣?

  虽然国家版权局解释每间包房每天12元的标准是上限,将来具体执行中会依据不同地区的实际状况作相应调整,然而,KTV经营者们仍然质疑这一标准的依据所在。相比较之下,他们更期待文化部正在建设中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因为这个系统会按照歌曲的实际点播次数来收取费用,这样至少他们不会为空着的包房付费。

  这个方法与卡拉OK的起源地日本类似。日本的KTV版权使用费一直由文化厅属下的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代为收取,以歌曲的点播次数为收费标准,同时抽取总资费的15%作为协会的管理费用。2001年之后,私营商业公司开始进入音乐版权管理领域,与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共同向KTV企业收取使用费用。

  KTV经营者对文化部这个服务系统同样存在疑惑。由文化部提供“统一曲库”,那么各KTV的歌单会趋于同质化,如何凸显自己的竞争优势?

  唱片公司天降福音

  歌手张楚将自己的音乐版权委托给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由其代为向包括KTV在内的各种形式的版权使用者收费。每年,都会有一笔钱打到他的卡上,2005年,这笔使用费只有“少到自己都记不清的几千块钱”。像张楚这样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为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歌手还有4000多个。现在他们将会面临新的选择,收到的钱可能会大幅增加。

  日前,文化部属下的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已经着手在武汉、郑州和青岛三个试点城市建立统一的KTV曲库。在他们的理想状态中,这个“统一曲库”将成为连通音乐版权所有者和KTV经营者的交易平台。对两者来说,进入这个交易平台都是免费的,KTV经营者按照自己的选择下载选中的KTV歌曲(含音乐和MV),版权所有者按点播次数收取费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作为平台提供者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管理经费。

  对于版权所有者的唱片公司或歌手个人来说,这似乎是天降福音,因为他们不可能一一去向十几万家KTV收费,而

维权更是困难重重。而且相比之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每年一笔的固定费用,这个方案似乎更具人性化,受欢迎的歌曲收得自然多,没有人点的就不收费,由市场来决定创作者应得到多少。

  虽然这套方案尚未胜出,收费方式亦不确定,唱片公司仍认为,无论最终由哪个部门、采用哪种方式收费,只要可以坚决贯彻,唱片业都会获益匪浅。

  虽然两个部门的两套收费标准都不会大幅增加KTV的经营成本,且尚未进入执行阶段,北京KTV企业的代表之一钱柜却在8月份将各式包间价格提高了50%。这一举动引发了多方议论,更令高小姐这样的消费者担心,是否KTV企业都会大幅提价,进而影响到自己的K歌生活?而这一切疑虑的消除,要待到具体标准得以确立并开始执行之后了。

  链接:娱乐业版权保护简况

  1996年,北京野牛乡村俱乐部开始与音乐版权所有人签订合同交纳餐厅内演奏美国乡村音乐所需的著作权费用。这是中国自建立著作权保护制度以来签署的第一份娱乐业版权使用合同。

  2004年初,环球、华纳等50家唱片公司集体向国内1.2万多家卡拉OK厅讨要说法,他们的作品覆盖了卡拉OK的大部分曲库。

  2006年初国内外50余家唱片公司联名追讨全国卡拉OK“视频费”还没有了结,全球五大唱片公司华纳、环球、索尼、BMG和百代又高举“正版”大旗,向国内各大网站非法提供音乐下载开刀。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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