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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周华公:中央与地方需共同为和谐发展铺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11:09 中国产经新闻

  撰稿/本报评论员 周华公

  当前,中央的各项政策在各地的积极贯彻下,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包括大家瞩目的房地产的宏观调控。这充分表明,中央和地方在总体上是步调一致、同心协力的。但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更何况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差异的表面化,再加上全球化环境下的市场经济必然受到各种理性非理性、科学非科学的因素的作用,都对中央与地方如何进一步步调一致、同心协力求和谐发展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但目前有一种比较明显的观点,就是有些地方政府在这种一致化的要求面前积极性不够,只注重局部利益,只注重对中央政策优惠性的索求,只重视经济发展的单个因素的作用力,而没有大局观,没有奉献精神,没有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这的确是某些地方的表现。但有人提出,从地方的角度讲,他们优先的首先要搞好地方经济,首先要满足本地区的利益诉求,首先要把经济拉上去再构筑社会的整体和谐。这似乎也是正确的,因为只有地方的发展,才能拼构成全国的发展宏图。

  为此,有人主张中央应当把更多事情让市场去做。但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各地对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认识必然不在一个高度,这就突出了中央

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因此,中央的宏观调控本身也是为了让各地的经济社会的发展走向全局和谐。

  既然中央宏观调控没错,地方追求经济发展的用意也是好的,那么,在二者之间,就不能存在相互指责相互推诿的可能。事实上,双方共同为和谐发展铺路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那么,这个“共同”如何实施呢?首先,要有一个坚实的认识基础。地方必须向中央提供真实的经济发展数据,中央在深入了解这些数据之后,才能确定实事求是的决策方针。其二,中央和地方要摸索出一套能确保协调行动的组织和制度安排。一切行动都是靠人的行动得以完成。人的主观性如果不能得到科学有效的监控和指导,就必然难以达到预定的效果。因此,必须有一套可靠的人事制度和考核制度为这种一致做制度保障。其三,共同给市场经济勾画出一个功能限定。市场经济自然要讲究其自身的优势和规律。但有些决策和行为有借市场经济为由,行违规违法之实。因此,这要求在思想上对市场经济的功能和范畴取得一致意见。

  有以上三大共同行动,中央和地方的和谐将更加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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