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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为何没人抓流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14:43 《理财周刊》

  文本刊记者江南

  不管周鸿袆的本质动机是不是炒作,不管奇虎公司的这个行为让雅虎有多么悲愤,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360安全卫士的确是在“抓流氓”。

  然而,一个显而易见的悖论是,为何“流氓”横行了7、8年搞得民怨沸腾,但如此众多的杀毒软件厂商、行业协会等,从来没人挺身而出抓“流氓”?为何要等到“流氓头子”自己从良以后才有人干这件事情?

  双重压力阻碍抓“流氓”

  “当大量的知名网络公司加入到开发、使用流氓软件的行列中来的时候,哪个杀毒软件公司敢跳出来得罪它们?”一位资深互联网评论人士表示,“要知道,你反流氓软件就是得罪雅虎、百度甚至谷歌,人家要是联合起来做手脚就能彻底封杀你,谁犯得着冒灭顶之灾的危险这么干?”

  2006年8月9日,雅虎中国就将胆敢杀“雅虎助手(即3721)”的杀毒厂商安博士告上法庭。雅虎在诉状中称,安博士旗下一款反间谍软件专杀工具判定其“3721网络实名”为间谍软件,这一做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影响了其在中国的业务。

  尽管去年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将3721列为十大流氓软件之首,但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位“病毒”名单之一,所以法院依然受理了这个诉讼请求。

  从去年底开始,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已经把“流氓软件”的检测,纳入到对杀毒软件的检测标准之中。但是真正根治流氓软件的技术手段并不成熟。

  瑞星副总裁毛一丁也对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杀毒软件都会对注册表进行监控,如果流氓软件想要对注册表进行修改的话,杀毒软件都会对用户进行提醒。“但不会将其当作病毒来处理,”毛一丁说,“因为杀毒软件企业只是一个厂商,而不是一个执法者。”

  互联网分析知名人士洪波认为,即使没有被起诉的压力,也不看好商业公司反流氓的前途。“因为受利益左右太严重。比如瑞星卡卡助手就开了很多后门,我觉得这里面肯定会被公关掉很多流氓。”他说。

  瑞星卡卡助手是杀毒厂商瑞星公司去年针对流氓软件而推出的专杀工具。这个首次提出“流氓软件”概念的杀毒厂商,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同样对流氓软件束手无策。

  法律模糊地带“流氓”肆虐

  事实上,法律上对于流氓软件的约束并不是完全空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对计算机病毒有过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然而,对于名目层出不穷的流氓软件而言,这种法律层面的解释太过空洞。

  比如这条法律中的关键词“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就没有明确定义,流氓软件通常不会让计算机发生重大故障,但是频繁弹出小广告会让运行速度变慢,功能变弱,这样算不算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呢?

  另外,流氓软件经常未经用户许可收集用户信息、窃取并分析用户隐私数据,甚至安装木马程序在计算机内,真要说它不犯法还真说不过去,但是具体对得上哪一条又挺模糊。

  互联网律师于国富表示:“从法律上定义流氓软件很有必要。但是实际操作非常困难。每个人对流氓软件的定义不尽相同,而且软件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法律难以对所有流氓软件进行涵盖。”

  就目前来说,缺乏专门的组织来界定流氓软件。光靠一个由网络行业协会来发起的倡议更是形同白纸,没有一个切实有效的法律监督以及技术手段,流氓软件可能还会继续肆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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