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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疯狂的流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 14:39 《理财周刊》

  文本刊记者江南

  我有个美女朋友,原来每天上班都是坐地铁一号线转二号线,一年多前开始每天打的了。“不是发财了,是没办法忍痛打的。”她愤愤不平地对我说。

  不坐地铁的理由有两条:一、自从延伸段全开后,车厢拥挤,环境恶劣;二、自从取消某条法规后,车站进口上发小广告的盲流人数激增,而且动辄手就伸到人的胸口,车厢内色狼也频繁出现。

  “那发小广告的不就是流氓吗,怎么没人管他们?”这位朋友不解。

  “错,他们的时尚称呼是‘卡娃’。”我纠正她,“其实他们也挺可怜,发一天名片式广告就拿15块钱加个盒饭,他们背后的老板是最应该抓起来的。”

  私底下想想,“流氓软件”公司干的活其实和这些“卡娃”的老板差不多。靠霸占一个地形有利位置,派人强行散发广告,哪怕你拿到手里就扔,哪怕你暗地里发誓决不会光顾这些小广告的广告主,但他们就是靠四个字屹立不倒:厚颜无耻!

  再想想那些大名鼎鼎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也不过如此,盈利增长居然也就是靠这些“流量”,堕落到和伪称去美国上市的“原始股”公司也差不多了――事实上,那些卖原始股的骗子公司用的也是一种流氓营销手段:“陌CALL”电话骚扰市民。

  一个问题是,我们这个社会,为什么“流氓”能这么疯狂?到底是管理者、执法者还是法律本身出了什么问题?

  这些“流氓”共同的特点就是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所以它们被称为“流氓”,如果是“骗子”或者“盗贼”,早就给抓进去了——我们国家以前有“流氓罪”,现在也取消了。

  可是,一个社会的法律若老是有这么多空子可钻,要堵住这些空子却又极端不便,就是法制建设的一个问题了。整治一个明眼人都知道是诈骗的“赴美上市

股票”事件,公检法愣是想了几年才想出用“违法经营罪”来起诉它;整治一个街头乱发小广告现象,以前靠的是收容,取消收容后只能靠城管来回冲冲,而且只能赶散“卡娃”却根本无法打击到他们的幕后老板;整治一个丰胸
减肥
广告,居然仅仅是禁止电视直销广告,那些生产“波立宝”、“抽脂机”的老板至今逍遥……

  现在轮到了网络流氓,大量的网民深恶痛绝到了几乎要大喊“还我网络”的地步,国家这么多部门无人问津,居然到了靠一个“良心发现”的老“流氓”对以往东家“图穷匕见”才收到一点效果的地步。

  为了写这篇稿子,我特意下载了“360安全卫士”,不是给他们做广告,效果的确好,很多电脑里缠绵许久无法根治的顽疾都不药而愈了。看来,真的只有流氓能对付得了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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